,而是给到韩母手中。
通常一般情况,孩子大概率都会判给父亲,但是明显因为韩父的资产状况,才会导致如此。
可因为韩亦可还在医院躺着,医疗费用在判决后需要离婚后的两人共同分担。
这么多年来,韩父一直在偿还债务,直到一年前才还完一切,经过这次失败明显让他成长许多,最近他的新生意状况也不错。
在韩亦可在医院苏醒后,韩父有主动去接触过韩亦可,想重新接亦可回家的打算。
可当时担着负债韩父,看着刚苏醒什么都迷茫不懂一切,且完全不具备自我生活的亦可,他只好咬牙离开了。
毕竟在他眼里,韩亦可还有韩母一家照顾。
只是谁都没想到,韩亦可苏醒后,一年的康复训练中让她明白大半,随后她选择与韩母一家签订合同,订下了所谓的拒绝家庭扶养与赡养义务。
在得知这一切的韩父,在这三年期间时不时就来出租屋看望过韩亦可,担心她的生活。
只要韩亦可不介意他当时的情况,他很愿意把亦可带回家里生活。
毕竟韩亦可身上有着韩母一家的合同,每年都有钱拿,其生活资金问题不必这么操心。
而当时的韩亦可伤透了心,不然也不会和韩母一家签订那种合同,所以又怎么会接受一直在出事时躲躲闪闪的韩父呢?
连续吃了多次闭门羹的韩父,这才逐渐打消接韩亦可回家的打算,尤其见韩亦可这几年在外面自我生活问题不大,也才稍微放宽了心。
徐冉接触一会,明显能感觉到韩父对韩亦可的喜爱。
因为他更能感受到几年前韩父不敢主动接韩亦可回家的心情。
是啊,谁想让自己的孩子跟着自己受苦呢?自己负债累累,而韩母一家家庭情况明显不错,任性接韩亦可回来受苦,不如让她在韩母那家中过得好些。
可韩亦可根本不会去想这些,她只知道,她苏醒后没有任何一个家愿意接受自己,就算已经了解韩父之前的情况,她依旧显得有些不开心。
是啊,当时的她只是个‘孩子’,谁能要求她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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