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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一十一章 这个靓仔又又又来了!(2 / 9)

“王五那高兴啊,我都住进来了,你又能咋样,我怕什么,过户就不着急了,结果张三又把房子卖给了陈六,这次按照合法手续办理了过户和公证,那么你说,这房子该归谁,谁的是物权谁的是债权呢?”

周欣然没说话,方大状说的这些其实都是很基础的知识,但是在现实中,很多人都会忽略,要么觉得对方不会骗人,要么觉得我住进去了就没事。

看着王武城好像明白了,方大状笑道:“所以我告诉你,不动产权证上加名,这个行为本身其实是很有意义的一个法律行为,这意味着部分所有权的转移!”

“回到你之前的问题,就算不加名字,贷款房的话也会用共同债务来还贷,也得给人分钱,但是你要注意,这部分钱,就是债权,而不是物权!”

如果说之前方大状这么说王武城还不太理解,那么在经过了之前那个案例后他直接有了深刻的认识。

债权,我有了可以给你,没了你就等着,欠债的是大爷。

但是物权不一样,物权是强制性的,是排他性的!

事实上过户当然重要,但是合法占有在物权方面同样很重要。

如果李四王五和陈六都没有进行过户,那么按照相关法律规定,一般认为应该先履行已经合法占有该房屋的那一方,也就是说这房子归先占的王五所有。

剩下你们俩,乖乖和对方要钱去把,一房二卖或者一房三卖,这是最典型最直接的物权大于债权案例。

“那方老师,我这房子是不是现在很好弄,肯定归我是吧?”王武城眼巴巴地问道。

他可是记着呢,之前这位姓方的律师说有了民法典,会稍微好一点。

然而方大状的话直接让他懵逼了。

“那肯定不是归你,你想什么呢,都跟你说了半天债权物权区别了,别说婚后你都给人加了名,你就算不加名,按照现行民法典的规定,婚后如果一方父母出资购买房屋的,有约定从其约定,没有约定的,一律推定为父母送给你们夫妻的共同财产。”

这是民法典和生效的相关司法解释的新规定,过去呢,如果父母在婚后给子女买房,如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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