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仙逆小说>玄幻魔法>开局账号被盗,反手充值一百万> 第四百三十三章 陈姐辟谣了,陈姐被打脸(求月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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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三十三章 陈姐辟谣了,陈姐被打脸(求月票)(3 / 7)

李律师提出了自己的异议。

“对于其真实性存在异议,这条录音是对方当事人通过一些手段来录制的,可以认为其程序上有瑕疵,所以并不能作为证据!”

李律师的辩护观点是,樊冰主观方面的恶意并不大,她并不是说就想把这二十万据为己有,而是想着让曹忠波来打官司,决定钱的归宿。

因此不能以二十万来作为量刑依据。

二十万算得上数额巨大了,起步就是三年,而如果能弄得低一点,那量刑方面自然就能少很多。

对此公诉机关的回应是,无法证明樊冰并不是要据为己有,因为根据现有的证据证明,对方就是要拿这二十万的。

樊冰坐在被告席上,一脸木然,好像一个行尸走肉。

她在看守所的这段时间里已经哭了无数次,这会儿只是看着盘听席,她已经发现了曹忠波和对方的父母。

你要说她现在的心情,很复杂,愧疚,怨恨,伤心,以及后悔等等情绪交织在了一起,只想着,如果自己当初不离开对方,现在会咋样呢。

答案是自己肯定会离开对方的,因为她根本看不上曹忠波。

但现在说什么都晚了,刑法从来不会给人后悔的机会!

同样,王彩霞一行人也发现了对方,但她现在已经不敢看别人。

因为就是他们家对不起人家,刚刚还结了亲家订婚呢,一转眼就反悔了,还把人家的钱拿着不给……

李律师的辩护更像是在走过场,他从头到尾只提出了这一个辩护意见。

最后陈述阶段,樊冰开口道:“我……我没有想骗他,我只是想弥补一下我的损失。”

她觉得自己和对方在一起确实有了损失。

庭审结束了,休庭之后审判长宣判。

“本院认为,被告人樊冰,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其辩护理由不能成立……”

“依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第六十四条之规定,判决如下:

一、被告人樊冰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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