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证据乐因也没什么好的质证理由,还是以证明力度不足,不能证明故意不返还。
乐因已经准备法庭辩论了,他要好好的和对方辩一辩,至于剩下的那个什么监控视频证据,他并没有感觉。
结果方大状开口道:“我这里最后一份证据,事发当天,被告和其女朋友韩娟从猪脚饭馆回家的监控!”
“我们可以看到,在这个过程中,被告并没有任何丢弃物品的动作。”
确实没有丢弃的动作,因为两人在路上忙着缠绵呢,根本没时间。
啥玩意?乐因直接傻了。
现在他的感觉就是,对方预判了他的预判!
而且是直接用证据把他的辩护点给按死了......
重头戏法庭辩论还没开始呢,就已经完全失去了头绪。
可怜乐因还摩拳擦掌准备好好辩论一波呢。
在场的大家都不是瞎子,自然能看出来,那个被告律师在听到这个证据的时候脸色都变了。
法官都有点不忍心,太惨了。
这其实是很多律师都会玩的套路,故意在最初提交的起诉状或者自诉状里给你留点漏洞。
那你看了自然是很高兴,这不就有辩点了嘛!
然后所有的工作都会围绕着这个来做,就不去考虑别的方面了(本章未完!)
第四百六十章 该进去的,还是进去吧
。
现在很多律师都是见案子就接,手上一堆案子,那肯定不可能把所有精力都花在一个案子上。
然后等举证期限届满,基本上也就快开庭了,这个时候你就算发现了不对,也有点晚了......
乐因现在就是这个状态,法庭辩论开启,说话都有点磕磕碰碰。
节奏直接被完全打乱,只能勉强把之前想的其他点说出来。
但这本身就是被自己否决的,说出来那肯定没有半点用。
方大状轻而易举地就反驳了过去,顺手就开始了嘲讽......
就方大状这样,那开心了必定会嘲讽,上了法庭的方大状从来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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