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扭头看看方大状,发现他已经活动自己的嘴了,这也是方大状每次开庭之前必须要做的。
????唉,看来又有一位律师要遭殃了,你说你好端端的留那么一头浓密的头发干嘛。
????就算是头发长也无所谓,还摸了发蜡弄了造型,这一看就不是什么正经律师!
????办案法官来了,简易程序。
????还是老一套,书记员先宣布法庭纪律,完了双方对对方出庭人员有没有异议,对法官书记员这些有没有回避要求等等,都是正常程序。
????完了就是起诉状,一切程序都走完,就到了举证质证环节。
????方大状这边出具的便是那几份证据,行车记录仪视频,交警大队出具的事故证明等等这些。
????杨远很快提出了自己的观点:“对于证据的真实性无异议,但是对于证明力度有异议!”
????“证据只能证明原告当事人撞到了石头,导致他的车出现事故,但无法证明公路养护中心存在着过错,存在着侵权行为。”
????这就是侵权之诉,那按照杨远的观点,自然得有侵权行为发生。
????他不否认说是有石头在路上,但认为这起事故和养护中心没有关系。
????同样,杨远进行了举证。
????“这是公路养护中心的的养护记录,该道路属于县道,养护中心已经按照规定进行了巡逻养护,所以尽到了相应的义务。”
????国家对于公路养护具体周期都有着明文规定,国道省道县道都有区别。
????所以,杨远用这份证据就是要证明,养护中心已经做了自己的事,所以对方的事故就不应该承担责任。
????方大状自然是早有准备,说道:“该证据证明力度不足,无法证明养护中心已经尽到了义务。”
????“我们这里说的是养护中心的义务,而不是指法律规定的养护次数等具体方面。”
????“道路交通安全法有着明确规定,公共道路管理部门具有保障公共道路安全和畅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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