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赔啊,亏他们想的出来!「
「行了,周毅,你有什么打算啊,这个案子如果真的上法院,你父母这边要赢的话,得证明对方存在低价营销行为才可以。」
「有没有之前买东西时候那些页面的截图啊?只要稍微能证明的证据就行。」
虽然整天把人送进去,但是在民事纠纷方面,方大状同样研究很深。
周毅摇摇头苦笑道「方大状,这我爸妈买东西怎么可能会留证据呢,看到哪个便宜就直接下单了,生怕下单晚了人家取消低价活动。」
「这就是看到低价了就觉得对方在促销,直接买了,你说的这些证据,一个都没有。」
这……方大状摸了摸自己的秃脑门道「那这个案子我得提前和你说,上了法院的话不好赢的,就算是我去,没有这些关键证据,赢的概率也很低。」
对于其他客户,方大状肯定不会这么说,律师从来不会告诉你这个案子的胜诉率多大。
但是在周毅面前,方大状就很随意,这案子确实不好赢,关键证据没有的情况下,谁来都没用。
他方许镜只是律师而已,不是法师。
虽然说起来好像确实很不好接受,但这就是法律规定的事实。
周毅闻言摇摇头道「方大状,你都觉得不好赢了,那我肯定是尽量要避免打官司的,我的想法是,能调解就调解吧。「
「不过,赔五百我觉得少了,方大状,我是想知道,这个我们如果想让他们赔偿,有什么好的理由吗?」
「到时候和对方调解时可以说。」
理由吗……方大状想都没想就说道「理由肯定是有的,缔约过失责任呗,咱们之前打官司也弄过啊。」
这都不用详细解释,看字面就能明白,缔约和过失。
缔约是合同,过失就是犯错了。
在缔结合同的时候犯错,导致原本预期的利益受损,这同样是要承担责任。
可不是说合同没签订或者被撤销,责任就不存在了,那肯定不行。
「二十多万的合同,咋也得赔个一两万的损害赔偿吧,所以我说,那个什么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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