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子认为,人们花费大量的精力与时间去弄这些,不过是为了迎合统治者的喜好、弄些奢侈品(如玉珮)之类供赏玩的东西出来罢了,反而会助长“贵难得之物”的浮华风气。
诚然,老子不重视艺术甚至有点儿反对艺术创作。但他也看到了一点:社会过于热衷文艺,造成世风浮华也是不好的。
就好比当今明星大腕些被捧上了天,民众出现追星狂潮,也终究算是不良影响吧?对社会价值观念的引导也是个问题。
但胡寄窗说老子反对工艺技巧而视之为社会祸乱的原因,则是扩大化了。
老子肯定不会反对有实用价值的发明创造!不然他何以会以“大器晚成”及“三十辐共一毂,当其无,有车之用。”之类的话来作论据说明一些道理?他只是想强调“圣人为腹不为目”而已。
人无完人,老子有一定局限性也正常的。
至于“法令滋彰,盗贼多有。”也如此。
老子主张“行不言之教”而使社会自然安宁纯朴。他并不认为老百姓是靠统治者的严刑峻法管乖的,他那时代也不可能具有依法治国的概念。
在老子以及之前的古圣人或许都认为法律仅是用来协调人们的生活而已,并不指望靠法律来管理好社会。
当然,若真达到“圣人之治”那样教化好了民众,的确再完备的法律也是虚设。
但没达到那种程度,总得要有法可依来惩治奸恶之徒才行。
不过,老子此处只是想用“滋彰”来显示一下统治之无能而已。
即不以正治国,就没有抓住治理社会的根本,民不聊生。再怎么强制严令,盗贼也会越来越多。
这说的其实就如“逼上梁山”一个道理。
乱世用重典,许多统治者都这么做的。但他们想以此来掩盖自己无能改造乱世成为安宁和祥之世,往往只能适得其反!
而朱元章挺不错,他就双管齐下。大力发展民生之时又严惩贪官。但值得说明的是,他的重典,没有针对老百姓,故明初不像秦未。
“故圣人云:我无为,而民自化;我好静,而民自正;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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