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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四十章 委屈的小妖精(2 / 14)

上次不是告诉你了,等明年合约结束了,你就自己组建一个事务所,到时候就能轻松不少。”

“周防社长会同意吗?”小泉今日子问。

“他肯定会同意的。”羽生秀树斩钉截铁的回答。

在这个时空,他虽然碍于燃烧系和云上系的合作,无法直接出手帮小泉今日子。

但小妖精跟着他,却有一个隐性的好处,那就是不差钱。

光是去年送给小妖精的那部绘本,税后版税就超过一亿日元。

要不是资金走的是云上文化的账目,两个多月后小妖精就要凭那部绘本,直接上作家缴税榜了。

正所谓有钱气就足。

霓虹事务所能够拿捏艺人的最重要手段,就是封杀,断绝收入。

霓虹的艺人合约,基本都带有优先续约权。

就算没有优先续约权,艺人即便合约结束,想要转换新事务所,也必须原事务所同意。

这是业内不成文的潜规则,所有事务所都默认遵守。

无论艺人是否当红都一样。

这种情况放在阿美利卡,根本就不可能出现,那边成名艺人没事就炒经纪公司才是常态。

就算在华夏,公司虽然也很有权力。

但因为市场够大,明星就算被封杀,自己单干照样能活的很滋润。

可在霓虹,要是没有事务所支持,艺人连工作都找不到。

究其原因,还是市场小机会少。

毕竟看霓虹艺人收入就知道了。

当红艺人拍一集电视剧最高几十万日元。

电影三百万日元左右就封顶了。

艺人的电视剧,电影受欢迎又能如何。

霓虹不是华夏,工作数量少的可怜。

拍剧的电视台一只手就能数过来。

电影市场更是落寞到大制片厂都快倒闭完了。

每年开机的正片连粉红电影的零头都没有。

想靠这些赚钱,几乎是痴人说梦。

这也导致了艺人只要成名,想要赚钱只能靠三样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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