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年。又以北方近城地多不治,“召民耕,人给十五亩,蔬地二亩,免租三年,有余力者不限顷亩”。“额外垦荒者永不起科。”又令四方流民各归田里,丁少地多者,不许多占,丁多地少者,验丁拨给荒田。这些措施有效地召回了流散人民,也有利于人民生活的安定和农业生产的恢复,由于朱元璋本人的童年遭遇,对百姓极为优待,开国之初,便定下了农业税为三十税一,整个税收并不高,整个明初因朱元璋的强力推行,这项国策得到了很好的贯彻,朝廷官官员不敢随意增加苛捐杂税,因此明初的国家的赋税一直保持在这个水准上,百姓的负担还不算太重,等永乐登基后,税收还是这个税收,但在其基础上增加了不少捐税,这些税收并非针对百姓,但在种种特权之下,新增出来的负担全都被豪门地主转嫁到佃农身上,一些百姓实在无力承担太过繁重的赋税,便将土地买个豪门大户、官员门下,做了佃农,每年只需交比朝廷更低的税收,便可以过活,而一些贵族阶级,,为了更多的吸引百姓作佃农,在天灾人祸的时候,趁机降低税收,以达到利用佃户,耕种田地,收其租税,以供挥霍。这样导致的后果,这就加速了农民的破产和土地兼并的进程,佃农不堪重负而逃亡,自耕农为活命出卖土地,至使流民队伍不断扩大,大量的自耕农的消失,又直接导致小手工业者的破产。因为大多数手工业者生产的产品是面对普通农民的需要而生产的。由于土地兼并,90%以上的人口变成佃农,交了地租所剩无几,也就丧失了购买力,手工业者的产品也就失去了销售对象。当农民纷纷破产沦为佃农的时候,就会直接导致手工业者的作坊破产,或毫无所得,这样的后果碰上了寻常年月,倒还能勉强应付,一旦碰上碰上了天灾人祸的年月,对一个王朝往往就是致命的打击,这一点在明朝末年最为显著,土地集中已经到了空前的程度。王公勋戚和地主豪绅疯狂的兼并土地,大多数的农民相继失掉土地。在四川,一个普通的地主就占有几十家佃户。在浙江和福建,有田的占1/10,为人佃作食力的占9/10。北京、直隶、山东、山西、河南、陕西、湖广等地的绝大部分的腴田,都被王公勋戚和地主豪绅侵占。
一般地主豪绅通过豪夺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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