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大名鼎鼎的灯市口大街了,这个大街的由来,还得从永乐爷说起,当年的永乐爷派郑和留下西洋,大明“威德遐被,四方宾服,受朝命入贡者殆三十国。”来往的商客,王侯公孙都涌入了灯市口大街,这条在前朝还名不见经传的街道彻底繁华了起来,店铺聚集,喧闹非凡。每到正月初一至十六的晚上,这里的店铺酒楼都各自挂出彩灯,五颜六色,灯火通明,有纱灯、纸灯、麦秸灯、走马灯、五色明角灯等从白天喧闹的市场一下子变成一条绚烂夺目的灯街。其中以上元节这一天的灯火最盛,因此又有十四日试灯,十五日正灯,十六日罢灯之说,灯市口便因灯市得名。来京城做官的读书人莫不是以住在这里为荣,当然了,因这里商业发达,离皇城距离较为理想,从宣德年初,住在这里的多是朝廷的权贵,所以能住在这儿也是身份地位的象征了,身为司礼监太监,刘林身份不算低,但也不算高,按说他一个四品的太监大可住在宫里便是了,方便还省银子,可太监也要看人的,就比如说刘林,他不好做官,也没什么远大的报复,当初入宫,纯粹是家里活不下去,自绝先祖,自绝父母完全是为了活下去,儿时的贫穷深入他脑髓难以忘怀,如果说这世上还有什么让他不要命的去抓的话,那就是白花花的银子,与王振要的权势不同,那种摸不着看不见的东西再好看也比不上白花花的银子来得实在,这半年来他可算是见识了银子所带来的好处,先是他带着皇上出去了两趟,皇上回来一时高兴,随手丢了他两件西洋宝物,要说这西洋宝物还真是好东西,他随手给卖了出去,就买了整整一万两白银,一万两这在往年他想都不想,可今时今日他竟有了一万两,这还不止这半年来,皇上对他的信任与依赖越来越中,宫中巴结的人也越来越多了,光是宫中的太监他就足足赚了五千两之多了,还有那些妃嫔哪儿也狠很赚了一把,就是在司礼监他也从王振哪儿赚足了三千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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