帝撇了一眼见奏章上都盖了官印,便知这事儿是公事了不由得坐直了身子,神情也变得凝重起来。
本朝官员有事报告皇帝,公事用题本,私事用奏本。题本盖印,奏本不盖印。题奏本都由通政使司进呈,在皇帝阅批之前,内阁大学士已经“票拟”过。因此,这两种文书都是公开的,而后世密奏则是本朝奏章的基础演变而来,在雍正年间,大臣张廷玉和雍正皇帝改革,把奏折制度化,外加一套保密制度,地方官员都先撰拟奏折,直接上呈给皇帝,经过皇帝朱批,认可了,才写题本作正式报告。但奏折中的朱批内容,不得写入题本,作为奏事的依据。这样题本就成了官样文章,价值大大降低。奏折代替了原来题本的作用,使它成为主要官方文书。这一制度坚持到清末。
为了保证奏折的内容不致泄漏,清廷定立了一整套保密制度,使奏折制度更加完善起来:一、撰写人须亲自书写,一般不许他人代笔,写成后不得外传,否则治罪。二、由宫中制作皮匣,配备锁钥,发给具奏官员,专门用作储藏和传递奏折。三、督抚以上大员的折子,派专人送到大内乾清门,交内奏事处,直达御前,而不像题本交通政使司转呈;一般官员的折子,亦差专人送到雍正指定的亲信大臣处,由他们代呈,代交人当然无权知道折子的内容。雍正帝阅毕,作了朱批,折子由原渠道发回。四、收回朱批奏折。五、加强军机处的保密工作。比起后世的种种严密的规矩,本朝可就相对轻松多了。
见小皇帝坐好,小太监吞了一口吐沫,扯开了嗓子念道:“微臣御史陈祚上奏,去年春雷久不声,民间恨曰“大臣专政”,又有四方地震,日月交食,又有民间曰“奸臣所致”。如是可见民对溥之恨。罪臣幸蒙圣恩得禄于朝廷,自当效忠朝廷,故而陈杨溥五大罪状,以为除奸,恳请圣上明查。
一大罪:坏祖宗之成法。杨溥虽无丞相之名,而又丞相之权,有丞相之权,又无丞相之责。挟皇上之权,侵百司之事,各衙门每事逢题复皆先面禀而后起稿,事无大小惟杨溥主张,一或少违,显祸立见;及至失事,又谢罪于人。
二大罪:切皇上之大权。杨溥一有代皇上票拟圣旨之任,遂切福威之权,凡朝臣之陟(zhi)黜宥罚皆有其票拟,窃皇上之恩,以市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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