着皇帝的名义干预科举,这些都是铁一般的事实,根本用不着他如何去安排。
这些自是能引起小皇帝内心的波澜,这把火的苗子算是种下了,缺的是怎样去引导这把火而言,换句话说有了这把火在,他就能立于不败之地,从根本上说,这场火苗的存在,让他与王振的状况反了过来,这就好像两个高明的剑客,一个攻一个守,本来旗鼓相当,可一旦守的那个反过来攻,那么局面就会打破,至于谁赢谁输,那还得凭各自的手段。
如果王振能趁机把握机会老老实实,做一个安分守己的司礼监秉笔太监,那么以小皇帝对他的信任与感情上说,王振还是昔日的王振,他就算再刻意安排小皇帝微服私访都无济于事,在这座紫禁城里做官没有什么比一个皇帝对一个臣子的信任更让人沮丧的神情,但王振却没有收敛,竟胆大到私自定制了龙袍。
作为帝王无论是哪一朝那一代都不轻松,为了打理江山他们需要做的事情很多,祭祀、征战、宗庙、邦交、赈灾、治水、刑狱、赋税、营建、科举、宗教、平衡官员,协调各方面的实力,管理子孙,甚至是身边的小人都需要消耗他们的体力与精神,所以很多时候皇帝都极少去理会礼仪、服饰这种无关紧要的小事。唐宋两朝都是如此,因此这两朝的皇帝活得要比明朝的皇帝自在得多。
但大明是一个例外。
开国皇帝朱元璋来自民间,充沛的精力让他有过多的时间去打理江山的同时,还能坚固其他,在旁人看来,礼仪、服饰这种小事,他却当作了大事来处理。
自登基后他不仅出色的完成历代皇帝的本职工作,还以一己之力为大明帝国的子孙万民制定了一套规矩,事无巨细,包罗万象,试图让大明从上到下都循规蹈矩,井井有条。而这些规矩当中,礼仪与服饰是首当其中。
洪武初年,朱元璋召见礼部尚书李源名等人,讨论臣民们的袖子该有多长。最后议决,文官“袖长过手,复回至肘”,“袖口九寸”,所穿袍服长短是“去地一寸”,庶民袖长是“过手,复回不及肘三寸”,“衣长去地五寸”。对于军官与士兵,则另制定具体规定。
洪武三十年,他又关意臣民们的鞋子,规定庶人不许穿靴,北方苦寒之地则有所宽松。至于什么人可戴遮阳帽或斗笠,也都有明确的指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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