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天遇见你,比我能够做出的一切设计都要好。新的社区,新的车子,英姿飒爽的闺密,美丽可爱的孩子,还有塑身成功的我。碰巧那天我还穿上了老公新送给我的YSL[33]外套。
其实之前我想象过很多次与你重逢的场景。起初我幻想着你又发现我的好,我们再续前缘;后来就纯粹是为了赌气,抱着要让你后悔的想法用力生活;再到后来,我不在乎了。
有一个朋友曾经对我说,今天你以为自己永远忘不了的那个人,数年之后,你连他的手机号码都会想不起来。原来这是真的。何止手机号码,在今天之前,连你的长相都在我的记忆中模糊了。于是,我知道,我越过你了。英语中的那句I’m over you,被我理解为“越过你”。你是一座山,横亘在记忆里。我永远无法到达幸福,如果不先越过你。
命运往往就是这样,在你完完全全不再出现在我的脑海里之后,你又出现在我的视线里。这样,我的欢喜与苦涩,都会刚刚好。有所失,又有所得,是完美的一课。
老天爷太睿智。
原来我与你的终点在这里。不不不,the end(剧终)早已显示在六年前,而今天,是一段长长的雪花屏之后,观众都散场离席了以后,突然跳出来的一段莫名片花。你说多有趣。
现在想起过去,当然已经无关痛痒。而想起你,我亦不会虚伪地说就像想起一位老朋友了,更确切地说,是像想起一位老师。你给过我的那些伤害,现在想起来,竟然是一个女孩在通往可爱女人的道路上不可或缺的。
我已经不爱你了,但还记得爱你的感觉。它们或悲伤或寂寞,掺杂着有限的甜蜜。后来我惊讶于你怎么会有那么多的机会伤我的心,但我随即发现是我自己给了你这样的权利。
爱就是赋予你伤我心的权利。先是一点点地,我让你和我一起决定我在这一天乃至几天之内的心情。然后,我发现这已经成为你一个人专属的权利,而且你将之发扬光大,你拿捏我的喜怒哀乐,轻松得如同探囊取物。一个眼神,你就能让我从人间升入天堂;而一句看似不经意的话,你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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