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科维茨先生的哥哥(他是个瘸子)会在下午教他几何、欧洲历史和法语动词。到了十三岁,他的技巧已不比辛辛那提任何一位小提琴家差了,所有人都这么认为。不过拉小提琴肯定要比弹钢琴容易一些。她知道一定是这样的。
海梅身上总有一股灯芯绒裤子的气味,还有他吃的食物和松香的气味。而且一半的时间里,他手指关节周围总是脏兮兮的,衬衫袖子邋遢地从毛衣袖口露出来。他拉琴的时候她总是看着他的手——除了关节那儿,到处都是肉呼呼的,硬硬的小肉突从剪得短短的指甲下面鼓出来。拉弓的手腕上有像婴儿那样明显的肉褶。
无论是做梦还是醒着的时候,她都只能隐约记得那场演奏会的情景。直到过去了好几个月她才意识到演奏会并不成功。确实,报纸上对海梅的赞誉比对她的要多。不过他比她矮很多。他们一起站在台上时,他只到她肩膀那里。这在别人眼里就有了差别,她知道。而且与他们演奏的那首奏鸣曲也有关系,布洛特的作品。
“不行,不行,我觉得不合适。”当有人建议用布洛特的乐曲作为音乐会的结束曲目时,比尔德巴赫先生说。“那个约翰·鲍威尔注5的东西——《维多利亚奏鸣曲》。”
当时她并不明白,她跟莱夫科维茨先生和海梅一样,想要演奏布洛特的曲子。
比尔德巴赫先生让步了。后来,报纸上的评论文章说她缺乏演奏那种音乐的气质,说她的演奏太单薄,缺乏感情,她觉得自己上当了。
“那个老掉牙的东西,”比尔德巴赫先生朝着她拍打着报纸,“一点也不适合你。留给海梅和那些叫维茨和斯基的人吧。”
神童。不管报纸怎么说,他曾这么叫过她。
为什么那场演奏会上海梅的表现比她要好得多?有时候在学校里,她本应看着黑板前站着的人演算一道几何题,这个问题却像刀子一样绞着她的心。躺在床上时她也会因此无法入眠,甚至在她应该把注意力集中在钢琴上的时候仍会想到这个问题。这不仅仅是因为布洛特的曲子,以及她不是犹太人——不完全是。也不是因为海梅不需要去上学,很早就开始接受音乐训练。那又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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