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5月21日
今天上午,我把谢里尔的礼服拿去了一家慈善商店。因为我每次打开衣柜拿裤子,都会看见一堆亮闪闪的衣服,还全都没穿过,真的太烦了。还有一个原因就是,我特别高兴能给这位女士寄一张明信片,不管她现在跟那个音乐小青年住在哪个茅草棚里,我都想告知她,她这么厌恶这个鸟不拉屎的地方,然而住在这里的人民都会穿着她最高贵的杜嘉班纳到处闲逛,而且每件衣服只用花个一英镑两英镑的价钱。此外,她这么爱保持身材,绝不放过任何一件骚气的紧身胸衣,所以托她的福,朗汉普顿的流浪猫都吃得上鲑鱼排了。
好吧,其实并不会这样。那家商店只帮助老年人,近来我一直很支持这种商店,其实就是在为我不远的将来投资。
好在一个高挑的女人介入进来,然后给那个老店长促成了一笔更好的买卖,不然那些衣服就真的会以一英镑的价格甩卖了。
谢里尔脱离苦海之后,在这里你很少能见到有这种敏锐商业头脑的人了,以及这样的大长腿。我真的被迷住了。而且她居然不知道我是谁,这就更迷人了。我们一起喝了杯茶,她言谈风趣,容貌姣好,是一个才从伦敦逃出来的人。拉维尼娅也很喜欢她,要知道它可是一只善妒的老巴哥,大多数女人都入不了它的眼。
金又让我去演一部美国的律政剧,我真的不想去。但是我又不得不去,因为我跟某位女士互相控告,欠了一大堆律师费。我年迈的母亲肯定会说,真是天大的讽刺。我也打算告诉金我的肝又不大好了。
伊娃看着书桌面前的日记。这一则记录了她和米克相遇的故事。他们美妙浪漫、改变一生的邂逅。可是写谢里尔的行数居然比她还多。伊娃皱起眉头,有种自家丈夫心猿意马的感觉。所以不同的视角回望过去,会有不同的感受吧。换作是她,她会怎么写呢?
伊娃心生一计,打开了自己的邮箱。她没有写日记的习惯,但是她一直跟几个伦敦的老友用邮件保持着联系,直到几年前才停止——写邮件比让他们协调时间碰头喝酒容易多了。
她一路往下翻着,邮件主题不断变化,年份也随之越来越久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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