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仙逆小说>女生女频>吟诵关中:陈忠实最新作品集> 第12章 皮鞋·鳝丝·花点衬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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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皮鞋·鳝丝·花点衬衫(2 / 5)

年,鞋后掌换过一回或两回,鞋面开裂修补过不知多少回,仍舍不得丢掉,几年里不知省下多少做布鞋的鞋面布和锥鞋底的麻绳儿和鞋底布,做鞋花费的工夫且不论了。到我和家庭经济可以不再斤斤计较一双布鞋的原料价值的时候,我却下决心再不穿皮鞋尤其是翻毛皮鞋了。体验刻骨铭心,双脚的脚掌和十个脚趾,多次被磨出血泡,血泡干了变成厚茧,最糟糕的还有鸡眼。

这回到上海买皮鞋,原是动身之前就与妻子议定了的重大家事。首先当然是家庭经济改善了,有了额外的稿酬收入,也有额内工资的提升;再是亲戚朋友的善言好心,说我总算熬出来,成为有点名气的作家了,走南闯北去开会,再穿着家做的灯芯绒布鞋就有失面子了。我因为对两次穿皮鞋的切肤记忆体会深切,倒想着面子确实也得顺及,不过还是不用皮鞋而选择其他式样的鞋,穿着舒服,不能光彩了面子而让双脚暗里受折磨。这样,我就多年也未动过买皮鞋的念头。买双皮鞋。”临行前妻子说,好皮鞋不磨脚。上海货好。”于是就决定买皮鞋了。上海货好。”上海什么货都好,包括皮鞋。这是北方人的总体印象,连我的农民妻子都形成并且固定着这个印象。那天是一位青年作家领我逛城隍庙的。在他的热情而又内行的指导下,我买了一双当时比较价高的皮鞋,宽大而显得气派,圆形的鞋头,明光锃亮的皮子细腻柔软,断定不会让脚趾受罪,就买下来了。买下这双皮鞋的那一刻,心里就有一种感觉,我进入穿皮鞋的阶层了,类似进了城的陈奂生的感受。①

回到西安尔郊的乡村,妻子也很满意,感叹着以后出门再不会为穿什么鞋子发愁犯难了。这双皮鞋,只有我到西安或别的城市开会办事才穿,回到乡下就换上平时习惯穿的布鞋。这样,这双皮鞋似乎是为了给城里的体面人看而穿的,自然也为了我的面子。另外,乡村里黄土飞扬,穿这皮鞋需得天天擦油打磨,太费事了;在整个乡村还都顾不上讲究穿戴的农民中间,穿一双油光闪亮的皮鞋东走西逛,未免太扎眼……这双皮鞋就穿得很省,有七八年寿命,直到上世纪90年代初才换了一双新式样。此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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