或自新”。戴笠则说得更明确:“弟可负责呈请委座予以保障也。”
国民政府为什么在胜利后杀他的“降将”、“间谍”?尤其在早巳给予不杀的保证之后?问题出在“委座”吗?
于是请求朋友“火速寄《陈立夫回忆录》来”。找到了线索。
《陈立夫回忆录》第232页:
丁默邨本来可以不死的,但有一天他生病,在狱中保出去看医生,从南京
拘留所出来,顺便游览玄武湖……这个消息,被蒋委员长看到以后,……
蒋委员长很生气的说:“生病怎还能游玄武湖呢?应予枪毙!”
他就被枪毙了!
问题症结果然在“委座”。
难怪法院的判决书读起来令人觉得强辞夺理,完全漠视被告人所提出的有利证据。因为真正的判决者,不是法院,也不是法。
我庆幸我们不是活在一个动乱残酷的时代里,可是,即使是动乱的时代,也不一定都是残酷的。唐朝萧华以安庆绪之乱,作了“伪魏州刺史”。王师(就是我们的中央部队吧!)到后,他与王师合作,安定魏州。情节与丁默邨几乎完全相同。结局呢?萧华功过相抵,论罪止于降官。他后来成为一代名臣。
掩卷叹息呢!
199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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