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人和女人,干部和群众,城里人和乡下人……说不定都互相认为答案出在对方身上。这也符合辩证法,快乐和自由都是相对的。
鲁迅曾讲过一段类似的话,大意说在酷热的天气中,有钱人还要出去应酬,累得汗流浃背,而穷人却可以打着赤膊弄张破席躺在马路上乘凉,于是有钱人便生出感慨,还是他们自在!如果你要他换过来,他是一定不肯的。他们虽各有烦恼,但穷人绝无开交易所折本的烦恼,煤炭大王也绝不知道北京捡煤核老婆子的辛酸!
——后面还提出“贾府的焦大,也不爱林妹妹的”著名论断,也是说明处于不同地位的人相互之间很难沟通。
人们各有烦恼和忧愁,亦当各有快乐和自由。
那么,有没有绝对的、人人都能享受的快乐和自由呢?我想一定有。美国一家杂志曾统计过世界上最幸福的十种人,排名第一的是“劳累了一天之后,正在给婴儿洗澡的母亲”,以下还有“在海滩上专心致志搭城堡的孩子”、“月光下第一次互诉衷肠的情人”等等,而这些幸福是每个人都有可能享受的,或者说,每个处在这种状态下的人都是快乐而自由的。
所以我们不必自悲自艾,自怨自嗟。
所以我们也不必羡慕别人的快乐和自由,因为这是我们同样也可能得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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