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节。有一个客人带了个孩子来。我们谈话,孩子不感兴味,在旁枯坐。我家此时没有小主人可陪小客人,我正抱歉,忽然阿咪从沙发下钻出,抱住了我的脚。于是大小客人共同欣赏阿咪,三人就团结一气了。后来我应酬大客人,阿咪替我招待小客人,我这主人就放心了。原来小朋友最爱猫,和它厮伴半天,也不厌倦;甚至被它抓出了血也情愿。因为他们有一共通性:活泼好动。女孩子更喜欢猫,逗它玩它,抱它喂它,劳而不怨。因为他们也有个共通性:娇痴亲昵。
写到这里,我回想起已故的黄猫来了。这猫名叫“猫伯伯”。在我们故乡,伯伯不一定是尊称。我们称鬼为“鬼伯伯”,称贼为“贼伯伯”。故猫也不妨称为“猫伯伯”。大约对于特殊而引人注目的人物,都可讥讽地称之为伯伯。这猫的确是特殊而引人注目的。我的女儿最喜欢它。有时她正在写稿,忽然猫伯伯跳上书桌来,面对着她,端端正正地坐在稿纸上了。她不忍驱逐,就放下了笔,和它玩耍一会。有时它竟盘拢身体,就在稿纸上睡觉了,身体仿佛一堆牛粪,正好装满了一张稿纸。有一天,来了一位难得光临的贵客。我正襟危坐,专心应对。“久仰久仰”,“岂敢岂敢”,有似演剧。忽然猫伯伯跳上矮桌来,嗅嗅贵客的衣袖。我觉得太唐突,想赶走它。贵客却抚它的背,极口称赞:“这猫真好!”话头转向了猫,紧张的演剧就变成了和乐的闲谈。后来我把猫伯伯抱开,放在地上,希望它去了,好让我们演完这一幕。岂知过得不久,忽然猫伯伯跳到沙发背后,迅速地爬上贵客的背脊,端端正正地坐在他的后颈上了!这贵客身体魁梧奇伟,背脊颇有些驼,坐着喝茶时,猫伯伯看来是个小山坡,爬上去很不吃力。此时我但见贵客的天官赐福的面孔上方,露出一个威风凛凛的猫头,画出来真好看呢!我以主人口气呵斥猫伯伯的无礼,一面起身捉猫。但贵客摇手阻止,把头低下,使山坡平坦些,让猫伯伯坐得舒服。如此甚好,我也何必做杀风景的主人呢?于是主客关系亲密起来,交情深入了一步。
可知猫是男女老幼一切人民大家喜爱的动物。猫的可爱,可说是群众意见。而实际上,如上所述,猫的确能化岑寂为热闹,变枯燥为生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