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杰克·彭达维斯(1 / 4)

广场书店

密西西比州,牛津

有天晚上我和太太走进“都市便利店”餐馆,正好碰上《动物屋》里的D-Day[83]也在那里吃饭。自然地,我们给他送了一杯酒。

那位演员吃完之后,走到我们桌前。我知道他能够骑着摩托上楼梯,还会用口哨动听地吹奏《威廉·退尔》[84]的序曲,但他本人很优雅,文质彬彬的样子,跟我印象中的样子非常不同。

他说他正好经过这里。

“我一直很喜欢你们这里那家杏黄色的书店。”他说。

我一怔,他指的是广场书店(Square Books)吗?应该是。它是密西西比州牛津市的心脏,该市唯一好玩的地方。如果它发生了什么事,一切都会麻烦。

不过我不知道广场书店到底什么颜色。我依稀觉得会和棉花糖或者花生米的颜色联系起来,但吃完饭回家(广场书店离这家餐馆也就一个街区),我得承认那个演员说的更贴近实际。也许。是的,广场书店的外观比起刚才说的不招人喜欢的棉花糖的颜色要暗不少,有一种更丰富更神秘的光泽,但我还是坚持认为这座建筑外墙柔和的凹凸面上透出一种花生米的色彩,摸起来感觉清凉舒爽。我才没说我曾经拥抱它,亲吻它,对它产生甜蜜而敬仰的爱恋,还感动得要掉眼泪。

我想要将广场书店啃上一口。它营养丰富,又美味无比。

我怎么跟你说了这些东西?作家还是要矜持一些的。威廉·华兹华斯是不会同意我去吃我的写作对象的,不过他早已过世。一想到广场书店,我就做不到“心平气和”[85]。

能否做到心平气和,那是我的问题。我住在那儿。我也不能老写自己的感官如何。即使我脑袋没有发出指令,我的双腿还是会忍不住往广场书店那边迈动。一天不去,我就会觉得无所适从。我要是哪天离开人世,我的灵魂依然会在书店里游荡,对那些散发出诱人香气的图书大餐垂涎欲滴。

广场书店何以有如此的魅力?

那儿有书。这总是很棒的事,特别是在书店。

还有什么可以肯定的?它有两层楼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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