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不落。在过年过节时,西门庆还要给朋友、下人送礼,出手也很大方。比如在第七十八回,年关将近时,西门庆于腊月二十七日,打发家人去送年礼:应伯爵、谢希大、常峙节、傅伙计、甘伙计、韩道国、贲第传、崔本等人,每家半口猪、半腔羊、一坛酒、一包米、一两银子;给院中妓女、来往粉头如李桂姐、吴银儿、郑爱月之辈,也是每人一套衣服,三两银子;给寺庙送去香油、米面、银两;给家中伙计、小厮、丫头和媳妇派发礼物与赏钱。崇祯本的眉批曾这样评价西门庆:
西门庆不独交结乌纱帽、红绣鞋,而冷亲戚、穷朋友无不周济,亦可谓有钱而会使者矣。在朋友家人面前,西门庆临财一掷千金的仁义与慷慨,与他在生意场上精于算计、锱铢必较的商人本色,以及他在官场上贪墨狠毒、不顾天伦人常的行事风格,都形成了强烈的反差。而正是这种反差或内在矛盾,反映出西门庆在对待金钱的态度上不同于一般守财奴的特点——既不同于《儒林外史》中视钱如命、走火入魔的严监生,也不同于莫里哀笔下的阿巴贡,甚至也不同于巴尔扎克笔下那个渴望用尘世间积攒的金钱换取天国理想地位的葛朗台。西门庆作为十六世纪中国社会的新型商人,他有着全新的金钱观,并试图构建一种迥异于传统伦常的金钱伦理。这是一种积攒与挥霍并举的伦理行为。从这个人物身上,也折射出明代中后期社会的商业经济伦理,以及在摆脱旧有的道德束缚的同时,尝试用一种新的“金钱秩序”来取代旧有的“宗法或道德秩序”的潜在冲动。
概而言之,西门庆对待金钱的复杂态度,有两点值得注意,一为金钱崇拜,二为货币崇拜。
若以金钱崇拜而论,金钱所具有的使用和交换价值,为他纵情声色、豪奢浮华的享乐生活提供了保证。可以说,西门庆这个形象的新颖之处,不在于他对金钱的积攒和占有,而恰恰在于挥霍。通过挥霍,他在社会、官场、朋友圈和家庭之中建立某种权威。官员、朋友、妻妾、妓女和下人与西门庆的关系,毫无疑问,构成了一种全新的经济依附关系,而非传统的宗族和道德关系。也就是说,依靠金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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