展加速,明显活跃。明代的航海技术和造船技术之先进,由于郑和下西洋这一历史事件的存在,是不用怀疑的。东南沿海的倭寇之乱也提醒我们,在明代的海洋贸易中,实际上存在着一个被滨下武志称之为“纳贡贸易体系”的中国——日本——东南亚贸易通道和网络。也就是说,所谓“纳贡”,不过是名目而已,实际上是一种变相的商业贸易体系。
合法的纳贡贸易,被称为“勘合贸易”——由明政府向日本足利义满幕府发给“勘合”,而没有取得“勘合”的商船则为海盗。顺便说一句,据《明史》记载,日本的“朝贡使团”在从宁波前往北京的途中,经过《金瓶梅》所描述的临清,曾对这样一个富庶之地大肆劫掠。[26]
“纳贡”作为一种政治上的怀柔政策,在中国有很长的历史渊源。对于明代统治者来说,接受纳贡,在经济上其实是很不利的——宗主国向朝贡国偿付数倍于贡品的物品和金钱,给朝廷财政带来相当大的压力。正因为如此,明朝政府从现实考虑,尽量控制、压缩朝贡的规模,也在情理之中。到了后来,朝廷甚至不得已而采取了闭关绝贡的极端政策。当然,这一政策的政治后果非常严重。对北方瓦剌的马市的限制或冷淡,是导致“土木之变”的重要原因;而对日本采取闭关绝贡,则与十六世纪的倭乱有明显的内在关联。“绝贡”直接导致了海盗的猖獗,这一点,并不难以理解。《明史》中说,真正的日本人在所谓的“倭寇之乱”中,其实只占到人数的十分之三;而《洋防辑要》则认为,“真倭”只占到“倭寇”的十分之一,大量的中国沿海不法商徒混迹并聚啸其间。因此,严令禁海的明代官员朱纨在自尽前给朝廷的疏文中说:“去外国盗易,去中国盗难。去中国濒海之盗犹易,去中国衣冠之盗尤难。”[27]
从朱纨的这段话中,我们不难看出其中沉痛的所指——即中国南方海洋贸易集团(比如新安商人)走私贸易的规模以及他们在所谓的“倭乱”中所扮演的角色。因此,虽然一般来说,“倭乱”之平息可以看成是戚继光、俞大猷在军事上的胜利,但明朝统治者重新恢复了航海贸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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