着又问,如此不是作好作恶吗?阳明回答说:“不作好恶,非是全无好恶……谓之不作者,只是好恶一循于理……”[33]
薛侃显然是被他的老师搞糊涂了。即便是当今的读者,对王阳明这段禅宗公案般的开示,也会有难解之处。既然说善恶相对,花有花的生意,草有草的生意,那么草就不该去掉了?阳明却认为不妨去之。既然可去,那么岂不是与阳明所说的“圣人不作善不作恶”相矛盾了么?若说好恶一循于理,我们不妨代薛侃再问一句:理又从何而来?
阳明语录的难解,与他采取的禅宗公案般的开悟方式有很大关系。从上述这段文字来看,草之去与未去之间,阳明本人似乎也有某种不得已的苦衷。而到了“天泉证道”,这个苦衷终于被和盘托出,直露地呈现出来。
丁亥九月,王阳明起复以征思、田(广西的思恩和田州)。临出发前,其弟子钱德洪与王汝中(龙溪)之间发生了一场重要的论辩。谈及先生的“四句教”(即:无善无恶心之体,有善有恶意之动,知善知恶是良知,为善去恶是格物),王龙溪给了一个惊世骇俗的评价:“此恐未是究竟话头。若说心体是无善无恶,意亦是无善无恶的意,知亦是无善无恶的知,物是无善无恶的物矣。若说意有善恶,毕竟心体还有善恶在。”据此,钱德洪反驳说:“心体是天命之性,原是无善无恶的。但人有习心,意念上见有善恶在,格致诚正,修此正是复那性体功夫。若原无善恶,功夫亦不消说矣。”[34]
到了晚上,弟子们侍坐在天泉桥上,钱、王二人各举请正。王阳明是这样来评价两位弟子的论辩的:
我今将行,正要你们来讲破此意。二君之见正好相资为用,不可各执一边。我这里接人原有此二种。利根之人直从本源上悟入。人心本体原是明莹无滞的,原是个未发之中。利根之人一悟本体,即是功夫,人己内外,一齐俱透了。其次不免有习心在,本体受蔽,故且教在意念上实落为善去恶。功夫熟后,渣滓去得尽时,本体亦明尽了。汝中之见,是我这里接利根人的;德洪之见,是我这里为其次立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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