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先后写过两封书函,一封给苗天秀,一封给曾孝序,从后来的实际效果来看,这两封信,都堪称是“催死文书”——苗天秀接信后数日,即葬身于“陕湾”的汹涌波涛之中;而曾孝序收到来信不久,即落得家破人亡的下场,其诡异不测,令人感到森森可怕。黄通判者,莫非任职于阴曹地府的阎王殿?
再者,黄通判邀请表弟去东京,有两个目的,其一是自己做了官,让表弟去游玩一番,其二是打算为“土财主”苗天秀谋一官半职。所谓的“谋个前程”,说穿了不过是权钱交易而已。黄通判写给苗天秀信件的内容,《金瓶梅》没有提及,但从苗天秀临行前对妻子所说的一番话中,我们可以大致猜到,黄美在信中一定是给了表弟极其明确的许诺。否则的话,苗天秀不会对妻子说出“吾胸中有物,囊有余资,何愁功名不到手”这样的踌躇满志之语,更不会为了去东京“游玩”,随船带上一千两金银、二千两货物。所以,苗天秀受邀去东京,游玩只是幌子,买官才是目的。当然,明代官员的俸禄极其微薄,黄美主动要帮表弟谋前程,他对表弟的万贯家私,恐非完全没有垂涎之意。
通过以上分析,黄通判这个人到底具有怎样的节操和人品,想来读者已可有自己的判断。在表弟苗天秀惨遭横祸奇冤之后,自己作为始作俑者,又身为通判,任职于天子脚下的开封府,博学广识、胜友如云,却将这样一件大事尽托于同年曾孝序,极力怂恿他出面摆平,而自己却一身轻松,置身事外,毫发无损。或许,黄通判对曾孝序的性情和缺点都摸得很透,所谓“一箭就上垛”。黄美此人貌似忠良的深险之心,已无待详辨。
卷入苗青案中的官员,除了西门庆、夏提刑、曾孝序和黄通判之外,还有一个下级官吏,此人名叫狄斯彬。这人不过是一名县丞。《金瓶梅》说他刚方不要钱,可见为人或许还称得上“正直清廉”,但此人头脑糊涂,行事荒唐可笑。他还有个绰号,人称“狄混”,其生性之愚庸糊涂,可见一斑。在张竹坡看来,一个糊涂的清官,或许还比不上一个头脑清晰的贪官呢。在今天的社会中,我们还能时常听到类似的议论,可见,糊涂的“清官”任职一方,其荼毒尤烈的教训,古今皆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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