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何一个住宅小区,都是业主的物业,业主有权决定聘请物业公司对小区进行服务。但是,业主是散乱的个体,业主组织又是叉务劳动,很难组织起来。除非物业公司或者国土局出面组织。物业公司组织,肯定找那些自己信得过的人,这些人得到物业公司一点小恩小惠之后,便将其他业主的利益出卖给物业公司了。全国范围内,百分之九十九以上的小区,物业管理权,掌握在物业公司所建立的傀儡业主委员会手里,也实际上是掌握在物业公司手里。物业公司要组建这类傀儡业委会,必须做一件事,买通国土局。雍新物业之所以胆敢对小区业主大打出手,也正在于他们完全买通了区国土局。据刘绍元说,区国土局的几名局长科长,早已经和雍江地产以及雍新物业穿上了一条裤子,替他们谋了很多利益。比如说,房子建成,开发商向国土局领取售房许可证时,国土局应该确权。所谓确权,便是对建筑的实际面积进行测量。而雍州新城的面积实在是太大了,仅是测量费一项,便是一大笔数目。开发商当然不肯出这个钱,他们只是拿出几十万,买通国土局官员,国土局则根本没有测量,便在确权文件上盖了公章。业主们不知道,开发商报上去的数据,多加了百分之三至百分之五的面积。如此一来,开发商便从每位业主手中,多收了一万元左右。此外,雍州新城的一楼是架空层,原设计是绿化和公共活动场所。规划局考虑到这一点,便在顶层给他们加了面积。这也就是说,底层架空层,属于业主的公共空间。开发商却将这些面积计算在分摊面积之内,平均每户,至少多分摊六平方米。加上额外多算的,大约平均每户,被暗中侵占了十平方米。事情还不仅仅如此,开发商为了更多地赚钱,将一楼的绿化铲平了,改建成停车住,卖给了业主。这些原本属于公共面积的场地,被开发商强行侵占不说,甚至重复出售。除了一楼架空层,其他一些公共面积,比如物业管理用房、小区会所用房、游泳池、网球场、篮球场等,全部属于公共面积,被业主分摊了的。物业公司同样全部售出,交给一些社会公司经营,不仅多卖了一次,还可以收取物业管理费。个别业主维权意识比较浓,查清了这些侵害业主利益的事实,向市里申请行政复议。市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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