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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 戒律的文化(1 / 4)

我们可以从不列颠群岛的任何一处、从有文字记载以来直至17世纪晚期的任何一刻开始。不过,让我们选择威斯敏斯特,在泰晤士河的岸边。这天是星期二,1612年3月10日。倘若我们匆匆赶到城中的法院,可以发现地方法官们正在庭上处理着一件日常的刑事案件。一对未婚男女被捕,带到法官面前,这两人被控发生过性行为。女子对此承认了,男子则予以否认。无需多久,两人的命运就可以被决定,他们被带到陪审团面前受审,接受问询,然后被认定有罪。他们的惩罚昭示其罪大至极:不仅仅发生了性行为,他们还生下了一个孽种。因此,苏珊·佩里与罗伯特·沃森将与其家庭、朋友、亲人、生计断绝关系——从他们所生活的社群之中被永远逐出。法官命令直接把他们带到

门楼的监狱,两个人的上身都得被剥光,拴在马车尾部,被鞭打着,从威斯敏斯特门楼一路行进至坦普尔栅门,接着在那儿被逐出这座城市。

至于他们的孩子下场如何,则未见记载。

性行为是一种普遍的人类活动。不过,性同样有其历史。我们如何看待它,我们赋予其何种意义,我们在社会中如何对待它——所有这些在不同时间、不同地点存在着巨大差异。在西方历史的多数时候,对于罗伯特·沃森与苏珊·佩里这类男女的公共惩罚乃是常态。有时惩罚更为残忍,有时则手下留情,但所有婚姻之外的性行为皆是非法的,而教会、国家以及普通民众对此都竭力压制与惩罚。看上去显而易见,那种非法的关系触怒了上帝,阻碍了拯救,破坏了人际关系,并且腐蚀了社会秩序。没有人对此表示异议,即便男人女人们常常禁不住诱惑而越轨,也不得不遭到鞭打、囚禁、罚金以及羞辱,以受到警醒。虽然细处不无差异,每个地处欧洲的社会都提倡性戒律的理想,并惩罚自愿发生偷情行为的人群。其殖民地亦然,不管在北美还是其他地方。而这正是基督教文明的一个核心特征,从中世纪早期以来,其重要性日益突显。在17世纪早期,仅在英国,每年就有数千男女吞食自己的苦果。有时候,正如我们在下文将要看到的,他们甚至会被处死。

如今我们对此种做法极为反感。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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