晰地贯穿着更为现代的有关贫困、无知妇女之特定结构性缺陷的思考。尤其显著的是,此书对于摩尔初次失身以及逐渐沉沦的描写。正如所有的罪恶应部分归咎于个体自身的激情,她具有着“女性常见的虚荣心”,并且“心高气傲”,这让她很容易上钩;但罪恶的真正推动力乃是双重的。第一即是上层男人的性欺骗。如同帕梅拉,如同其他无数年轻而单纯的侍女,她中了一个邪恶而老练的单身汉之圈套,他十分清楚“如何像捕获一只山鹑那样捕获一个女人”,而这个女人“对于那个时代的这种邪恶行径一无所知,我完全没有考虑到自身的安全或者我的美德”。
第二个根本原因即是摩尔接受的不适当教育,使其“满是虚荣与自傲,而没什么德性”。如同他之前和之后的每一位正统作家,笛福也坚信,只有完全的宗教教养与环境才能确保男性与女性安然度过一生。没有此种“神圣的助力”,即便最良善的个体也绝无可能“保持美德的至高信念”。相反,摩尔最初是一个诚实而勤劳的孤儿,却因为一种超越其实际生活处境的教育和生活方式而留下了德性上的缺陷。在短短几十年内,随着人们越发倾向对于女性之诱奸与堕落作出结构性的解释,这种观点就成为了腾跃于众口的老生常谈——似乎可以极好地解释在自然与教养的共同作用下,与他人相较,何以某些女性要更为脆弱(而某些男性要更为淫荡)。
这种日盛一日的认为教养比内在罪恶更为重要的信念,建基于一种关于人类本性之可塑性的观念之上。尤其关键并且日益重要的是约翰·洛克有关自我与习俗的理论,肇端于他的《人类理解论》(Essay Concerning Human Understanding)与《教育片论》(Some Thoughts Concerning Education),而在18世纪中期,则帮助推翻了基督教关于所有人皆因原罪而天生堕落的固有信条。相反,如今流行的论调正如洛克所言:“我们碰到的人中,十之八九,其善恶贤愚皆由其教育所致。”人格之差异并非固有,而主要是后天习得的。
这一原则开始主导了人们对于性规范的解释。一位评论家在1739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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