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染社会……它就将成为各种罪恶的巢穴,以及各种悲剧的温床。
正是这种态度鼓舞马丹的一个女性读者“将女性的毁灭作为关注焦点”,组织了一场公开辩论,主题为“在这个国家允许多妻制的后果”,其是否可以“防止诱奸与卖淫”。博斯韦尔的朋友佩吉·斯图亚特同样也
对此明了,因为她说有很多男人根本负担不起结婚,这就造成很多女性嫁不出去,假设世界上的男人女人一样多,一个男人可以抚养很多妻子或女人,这也不会剥夺其他某些男人的份额,因为你无法从一个一无所有的男人那儿剥夺什么东西。
这正是为何有限的一夫多妻制之观念能吸引理查森、马丹及其他严肃的基督教道德家,他们的主要关切并非推动性自由,而是约束男性的放荡,促进婚姻、父权制及家庭生活,并保护“处于弱势的女性,使其免于恶行、背叛与男性的残暴”。“一夫多妻制能造成什么伤害,那局限于相当少的一群人,”另一位支持者在1786年质问道,比较而言,那些无穷无尽的混乱,源自我们每一个平凡的男性,我们引诱一个处女,许诺娶她为妻,一如上帝的命令。这不正导致了每一座都市、城镇、乡村里妓女泛滥吗?这不正导致了无处不在的杀婴恶行吗?这不正导致了独身如此盛行,因为男人可以满足自己的情欲又无需承担养家糊口的责任吗?这不正导致了那最可耻的疾病如此流行吗?这在很大程度上造成了凡俗、不信教、放纵、自私、爱国及各类美德之敌人,一言蔽之,几乎造成了所有的社会罪恶。
一夫多妻制之所以在18世纪晚期受到如此广泛的讨论,因为它以这种或那种方式对于如此众多的各式观点皆具吸引力。它表明了《圣经》之观念恒久的启发性与丰富性、人口学思想的影响、18世纪大多数男女的父权制思维模式,以及支持与反对进一步性自由的人们在思想上的交集。不同的评论者心中的“一夫多妻制”自然有不同的内涵。当博斯韦尔详述“家长”或“亚洲”的事例时,他显然经常想象的是一种随意的男女关系,但他与其他不少人同样思考过真正的、终身的多妻制。从来没人主张所有的男人都应该执行一夫多妻制,或主张它优于一夫一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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