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祭祀以及香火,正如人间的子孙孝养。入葬时即使是像皇帝那样地供上“千味食”,[3]食品衣物也应该有个用完的时候,所以子孙就要按时节祭祀供养,除了供上酒食,后来还要烧纸衣纸钱,总之是让亡魂无衣食之虞。这种家祭之礼,历代多有变化,尽管有着佛教不祭祖先之说的冲击,在中国的民俗中却从来没有中断过。古代除了春秋二祭之外,遇上各种节庆都不会忘记向祖先祭祀。即使在现代,家祭虽然已经从民间习俗中退出,但清明的祭扫和冬月的“送寒衣”也仍然为民间所不废。但这些风俗应有一个观念作为前提,即这些先人的亡魂仍然存在于冥界!

于是这就和中国幽冥文化中的一个大题目出现了冲突。

因为按照西方佛祖定下,而且已经起码为国人部分接受的六道轮回规矩,那些被后人祭祀的鬼魂早就超生到人间了,如果时间凑巧的话,简直比换乘火车还快当,这边还没有过“头七”,那边已经做“三朝”了。投生之后,上者为伟人,下者为猪狗,都是不愁温饱的,谁还会几十年几百年空着肚子在冥世中死扛呢!可是中国的幽冥文化一涉及到祭祀祖先问题,西方圣人的理论就要服从中国的特色了,也就是说,我们在祭祀祖先的时候,都是以他们依旧在冥界饿肚子为前提的。祭祀与轮回,二者不相搭界。但例外总是有的,请看下面这个故事。明人王锜《寓圃杂记》卷七有“林一鹗昼梦”一条:

林一鹗为江西方伯,尝中元日昼寝,梦享一妇人之祭,既醒,所享之物若在齿颊,屋宇街坊宛然在目。因命一健卒,指其所向,往物色之。果于坊中得一老妇,年七十余,祭其故夫,所焚纸钱灰尚未冷。问其祭物与其夫死之年、月、日、时,复于林,与梦合,而其死乃林之生日也。林大惊异,知为此妇之夫后身也,亦稍以物给养之焉。

生人享受了前世亲人的祭品,故事是很奇妙的,但读后令人伤感。几十年的贫贱夫妻,现在是觌面不识。老妇人还念念不忘故夫,而故夫的灵魂转世之后,前世的记忆是一丝也没有了,所谓“稍以物给养之”,只不过是路人的怜悯;而且也怪不得“百里奚,五羊皮,今日富贵忘我为”,一下子让人掂出了“恍若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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