泽便能分出一二。我选了一匹棕色的马,因为它在四匹马中特别乖巧,而且长得很顺眼。
“刘公子好眼力,这匹马可是桃宅最好的一匹马,它可以日行千里,夜行八百。你就放心骑走吧,如果义父怪罪的话我来承担。”爱亲真没把我当坏人,竟舍得把这么一匹价值连城的好马借给我骑。
既然是桃宅的镇宅之马,我自然不能草草率率就把它骑走。在骑走它之前,我先捋了捋它的毛发,然后跟它说了一会儿话。
此马十分通人性,只见它突然发了疯似的蹬断了马绳仰天长鸣。紧接着它便弯下身来示意让我把它骑走。它就像是我的千里马,而我又像是它的伯乐。我发誓日后我一定会好好圈养它。
“爱亲,我先走了,等我回来。”我顺着马道把它骑出了桃宅。
“早去早回,别忘了我们之间的约定。”她还想着让我教孩子们练功的事。
“知道了,驾、驾驾!”我背对着爱亲朝她挥了挥手。
这马儿好像已经很久没有出来溜达了,一跑到大路就像是发现了新大陆似的狂奔不止。我喜欢它的狂野,有它在我身边,的确省去了我大把时间跟体力。到了京口我一定会喂它最好的草料。
也不知道极乐镇现在是什么景象,不知道秋艳有没有找到新的男朋友,会不会还在傻傻的等我回去娶她。抽空我一定得回极乐镇一趟,可我现在又抽不开身。
有了这匹马儿,刚到晌午吃饭的时间我便赶到了京口城。先去龙门客栈取了行李,刚出门便看到一具尸体躺在龙门客栈的门口。
我现在没工夫管闲事,我要去跟妖姬道个别,省得她在挂念我。我在街上逛了几家商铺,最终为她买了一个梳子。我希望她每天梳头的时候都能想到我。
为了不引人注意,这次我依旧选择爬窗进去。待我来到妖姬的房间,房间里却空无一人。我只好把梳子放到了她的枕头下面。
马儿就在窗户下面等着我,我一个飞鹰展翅便飞到了马背上。马儿欢快的向前跑着。我想总不能亏待了我的马儿,于是我带着它去了另一家客栈,让小二伺候它喂下了最好的草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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