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稷的那本结婚证保护的很好, 七年的光景过去,连封皮都没有意思褶皱。
鹿汀朝的那本则刚像从垃圾桶里捡回来似的,从内到外都透出了一种宛如腌黄瓜般的憔悴感。
折了角的封皮, 开了线的线脊, 还有不知被rua过多少次的内页。
以至于他伸手把证件递过去的时候, 中间夹着的两页泛黄的破破烂烂的纸张不慎从他那本好似出土文物般的结婚证里跌落——
悠悠然然飘落在民政局离婚处红木色桌案上。
众人:“……”
掉出来的两张纸甚至还是桃心形的,不难看出曾经依稀应该是粉红色的痕迹。
“诶, 这是什么?”
站在旁边的助理员是个刚工作的小姑娘,随手将纸张捡了起来, “庄稷哥哥, 一生一世,白头到……”
鹿汀朝:“啊啊啊!!!不是这个!!!”
鹿汀朝手疾眼快的想将纸条劈手抢过来,然而站在一旁的庄稷比他更快, 长臂一伸,将那张桃心纸从助理员手中抽了出来。
稚嫩的粉红色随着时光陈旧泛黄, 再也没了昔日的色彩。
唯独上面鹿汀朝歪歪扭扭的手写字还能看的清楚。
庄稷哥哥, 一生一世,白头到老。
从童年相伴到如今分开, 鹿汀朝仍旧没能练出一手好字。
一滴暗红的血悄然无声的落在桃心形的纸面上。
庄稷脸色惨白,猛然伸手去擦——却发现越擦血似乎越擦越多,那上面的十二个字再也辨不清明。
直到旁边的工作人员用一种略显惊恐的语气上前拉住他的动作:“先生, 先生……您停一下!您伤口流血了。”
庄稷这才发现, 他手臂包扎过的旧伤不知什么时候重新迸裂开来,血液涌出。
溅脏了鹿汀朝对他最后的爱意。
庄稷的这张脸在大众视线里实在太有存在感, 在场的好几个工作人员几乎都看过他拍的戏,甚至几个小姑娘还是他的粉丝。
第一次见偶像就是先见证偶像离婚,几个小姑娘好不容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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