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在家里的。
他经过了两排花草的盆栽,就走到了厨房处。
富安正背着厨房的玻璃门忙碌着,看起来十分居家,却始终有种生人勿进的意味。
小家伙推开玻璃门,走到富安身边,抬头看了他几秒。
“富安,你为什么总是这么酷?”
看得出小家伙其实是很喜欢这么酷的富安的,他从来没给人这么高的评价
“是吗?”富安淡声,伸过干净的手背,轻轻蹭了小家伙的小脸。
小家伙忽然又问:“富安,你是不是比老十二还厉害?”
“没什么可比性,或许,是我煮饭比他厉害!”
富安没有给小家伙见识太多戾气的东西,所谓近朱者赤近墨者黑,在这里,富安就是小家伙的近者。
他给他看到的是什么,他就看到什么。
“真厉害,连做饭都这么酷!富安我很喜欢你哦。”小家伙看着面前的培根卷,不由得伸出舌头舔舔小嘴。
“我的荣幸。”富安的声音是清冷的,似乎没有因为小家伙的喜欢而变得沾沾自喜。“赶紧去刷牙洗脸,过来吃早餐。”
在小家伙洗漱完毕的时候,富安就已经摆好了桌上的早餐。
“要叫醒我混蛋亲爹么?”
小家伙能够在美食面前想起叫厉炎夜,还真是不容易。
“不用叫,你是叫不醒他的,可能你亲爹要睡到十点。”富安将餐盘给小家伙推过去:“习惯用那种?”
是指筷子和刀叉。
小家伙看了看面前的美食,吧唧了小嘴:“我能用手指吗?刚刚洗干净了!”
“可以,你喜欢就好。”
得到富安批准,小家伙立马就伸手拿了一个培根卷放进嘴里。
其实这种方式对小家伙而言是好的,因为他能够用手指来试探一下食物的热度,又十分舒适。
吃过早餐之后,富安没有答应小家伙想要留下来的‘请求’,还是让霍沉送他过去幼儿园。
有些东西不仅仅是生活习惯的问题,更加是原则上的问题。
床上的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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