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文妤盛了一碗粥端出来,上面撒了葱花。
她见到朱雨莎坐在沙发上,道:“你醒了?”
说着话,她将客厅和餐厅的灯都打开了,一瞬间,家里灯火明亮。
朱雨莎发现,现在谢文妤晚上有一个偏好,就是喜欢把所有的灯都打开。是什么原因呢?
是不是,妈妈也会怕寂寞?
现在朱昊天在z市,而她呢,除了喝酒就是在外面闲逛,除了惹谢文妤生气,她好像没做过什么孝顺值得称道的事情。
眼里有了一抹惭愧。人经历了事,如果不成长,那一辈子就是这样了,走不出来。但如果会反思会向上,会改变,一切总会好的。朱雨莎明白自己,该改变了。
她一直忘不了那天,她拿着刀疯了似的想去伤贺思源时,贺思源一脚毫不留情踹在了她的心窝。
她现在想起来,还是觉得心口会痛。
朱雨莎觉得那天她是疯了。
所以,贺思源看她的眼光,除了冷漠绝情,再无其他。
其实,贺思源虽然个性冷淡,但人,总是知礼的那种,对女生,也会尽到自己的绅士风度。
所以,当年她说,她喜欢他。
贺思源虽然不喜欢,直白拒绝了,但,仍然是不失礼貌和风度的。那一天,他看她那一眼,她知道,她将贺思源最后的那一点情分,也作没了。
“嗯,妈,我醒了。”朱雨莎回答谢文妤的语气,是难得的平和。
谢文妤顿了一下,说:“醒了就好。妈看你最近酒喝得有点多,喝点粥养一下胃吧。洗了手过来吃。”
朱雨莎坐在桌子前,端起粥,拿着勺子,从面上舀,小口小口送进嘴里。
冬天里,喝着这热热的粥,整个人都舒服了,尤其是胃,真的暖洋洋的。
朱雨莎脸上带了点笑容:“妈,真好喝。我从来不知道,你居然也会煲粥的。”
谢文妤眼里带了笑容,像是回忆起以前的事情了。
“我嫁给你爸之前,也是过的普通日子。做饭做菜这些,难不到我。”入奢容易入俭难,话是这样说,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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