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说的就是理想化的情况该如何的呀!
接下来是第六十二章:
“道者,万物之奥,善人之宝,不善人之所保。美言可以市尊,美行可以加人。人之不善,何弃之有?故立天子,置三公,虽有珙璧以先驷马,不如坐进此道。古之所以贵此道者何?不曰:求以得,有罪以免邪?故为天下贵。”
此章老子借“道”的包容性说“知错能改,善莫大焉”之理,授天子御下之法。
“道者,万物之奥,善人之宝,不善人之所保。”就是说“道”是万事万物内在葆有并推动其发展变化的玄奥所在,它既是善人珍惜的宝贝,也是不善之人潜在的保留着的。
简而言之,万物皆有道。善人珍惜道,不善之人不珍惜道而已,并非他骨子里不存在“道”。
如果我们把“依道行事”浅表地当作“良知”看待,老子这句话就有点儿像在劝人为善了。
但老子并非劝人行善。他的善与不善完全是以“是否依道行事”这一客观标准作为准绳来判别的。
在他看来,不善之人做错事,并不关“心地是否善良”的事。而是因为不善之人没有很好地去认知“道”,所以他们往往不在乎“道”而肆意妄为。很多时候就不能依道行事,就要犯错。犯错就不善。
“美言可以市尊,美行可以加人。人之不善,何弃之有?”
要理解好这两句话的意思,就要看出这两句话连贯之处在于“美行”。
“美言可以市尊”是“美行可以加人”的铺垫而已。这也许也算先秦古人的一种行文习惯吧。就好比骈文一样,非要先花绯绯地对仗铺垫下来再切入主题。
这两句话相当于是:(有道的人)为别人说好话可以得到别人对你的尊敬,对别人行良好的行为可以使别人得到增益(“加”,就是“增益”之意。与“帝力于我何加焉”的“加”同意。)。既然如此,别人所犯之错(即“人之不善”),又怎么可以不包容(即“弃之”)呢?
换成简单说法就是:“人犯错难免,不可因此就一棍子打死。”。
“故立天子,置三公,虽有珙壁以先驷马,不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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