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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可能是因为我对他那件皮夹克有较深的印象,几天之后我见到马恩时,不由得问了问他那天早晨走出宾馆的时候是否带了枪。我想他把那支微冲装在皮夹克里贴身带着也不是没有可能。他的回答是当然带着。“你想看吗,现在我就可以拿出来让你瞧瞧。”他的说法吓了我一跳,因为我面对的毕竟是一个要了好几条人命的家伙。看守们在我旁边站着,他们也突然紧张了起来,扔掉手中的烟卷和报纸,朝他扑了过去。与此同时,我还听到了一只茶杯掉地摔碎的声音。那声音很响,虽然它和枪声毫无相似之处,但还是让我心里一阵发紧。“我只不过开个玩笑,你们总不能不让我开玩笑吧?”马恩说,接着他从口袋里摸出了一小块肥皂。

九号这一天的早上,他出动时确实没有带枪。从陈栓保那里弄来的微冲还放在宾馆的壁柜里。他这次出去是搞枪的,昨天的那支兔枪的枪管有点变形了,用起来恐怕有点不顺手。要想在短时间内把钱弄到,没有两杆好枪是行不通的。有几杆枪放着,即便用不上,心里也踏实。搞枪的任务已经交给范二庆了,但他对二庆办事历来不放心,他决定亲自到二庆住的地方瞧一瞧。

二庆住在摩托城附近的东交民巷,那间民房是马恩租来的。当马恩坐出租车来到这里的时候,房间里没有一个人。他看到了二庆留的一张条子:“我去看录像了。”字歪歪扭扭的,像是小学生写的,虽然一笔一画都非常认真,但还是把“我”字写错了,右上角少了那一点。我后来看到了这张条子,马恩说的没错,二庆写得确实很认真,那个“我”字的笔画散得很开,像是用火柴棒搭起来的。房间里凌乱不堪,摩托车零件堆得到处都是,床板上放着一只轮胎,二庆大概是用它当枕头的。还有一条内胎也放在床上,上面画着一个裸体女人。二庆写不好字,但女人却画得很好,也就是说他画得很逼真。

马恩没有在那里多等。出来之前,马恩在条子上又写了一行字:“回来后,速与我联系。”他从那里出来的时间是上午八点半。来到大街上,他又看到了他以前修摩托的那间门面房。房前的水泥地上还是油迹斑斑的,连门前那棵榆树的树干上也满是油污。现在它是一对温州人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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