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欢:
你好。这不是我给你写的第一封信,在此之前,我给你写过两封信,准确地说,是一封信加一张字条。
那封信写于十四年前。你没有收到,因为我没有寄出。当时,你是甫进大学校园最受瞩目的美丽少女,而我不过是来自县城,连肯德基和麦当劳都分不清楚的土鳖少年。土鳖少年控制不了他的暗恋,一如控制不了他的自卑。还好,土鳖少年控制住了他的理智,因此他将写好的情书投进的不是邮筒,而是垃圾桶。
那张字条写于十三年前,我们都已经升入大二,我一厢情愿地以为,你或许也会注意到虽然算不上优秀但一直默默关怀着你的我。于是我有了这个安全而猥琐的计划——我趁你去洗手间的工夫,将这张没有署名的字条放在了你的课桌上。我想,但凡你对我有一点点意思,稍后都会对上我的目光——它就在你的侧前方,我已经在这个位置上自习一年多了。
但是,你没有。你的目光从我的脸上一触即走,就像蜻蜓遇到毫不留恋的花朵。我知道了,你的眼里、心里都没有我。所以,剩下的两年大学光阴,都被我用来做爱你和压抑爱你的战争。只是到了快毕业的时候,这场战争里又掺杂了其他一些复杂的情绪。因为,你的身边出现了一个他。而且他居然既不英俊,也不纨绔,只不过是一个和我一样来自小地方的书呆子。
当然,还是有不同的。最大的不同就在于他敢争取你,而我不敢。有关你的战争从来都只在我的脑海里进行,在现实世界里,我从未为你而战。
我告诉自己,你这样的女孩不可能属于我这样的男孩;我告诉自己,各人有各人的缘分,强求不来;我告诉自己,外面的世界里还有许多可爱的女孩,爱你的难受劲儿忍一忍就过去了。然而,我所有的说辞都掩盖不了这样一个事实:我视被你拒绝的痛苦大于可能得到你的快乐。我爱你,但我更爱自己,我自私,我不想独自开始一段爱情征程,我想先得到一些保证。
这个事实从几天前开始折磨我。几天前是我们毕业十周年的聚会。岁月是把刀,刀刀催人丑。一晃眼,我们都三十出头了。与其他的女同学相比,你依旧苗条漂亮,但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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