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十分脆弱的。一般而论,契约也好,合同也罢,在商业活动和贸易往来中要得到遵守和执行,所能依靠的无非是以下两个方面的力量:其一是商业伦理影响之下的道德自觉,也就是所谓的诚信原则;第二就是社会的法律系统。
就前者而论,商业伦理中的诚信自律虽然在贸易和商业事务中起到一定的约束作用,但从根本上说是靠不住的。因此,在商业活动中融入某种传统宗法社会的道德规范,就显得特别重要了。
在《金瓶梅》中,受西门庆雇佣而从事生意的人被称为“伙计”。而伙计这一角色,既不同于现今社会的“职业经理人”,也不同于临时雇佣的人力和帮手。这些人兼有家人与合伙人、生意伙伴和雇工等多重身份。韩道国、甘出身、贲四、来保之流,要么住在西门大院中的偏屋厢房,要么住在狮子街的铺子里,从理论上来说,与西门庆似乎是一家人。他们通常称西门庆为“爹”,西门庆平常对他们也待之以“家人之礼”。韩道国、来保每有外出经商,西门庆必先给几两碎银子,让他们置办服装,并安顿家小。一旦货船从江南返回,必然要摆下宴席,为这些伙计们接风洗尘。可谓十日一大宴,五日一小宴。即便是贵客临门,酒宴上也都有伙计们的身影。西门庆常常让应伯爵作陪,与伙计们喝酒、逛妓院,嬉笑喧闹,纵情欢娱。每到四时八节,西门庆还要给这些伙计们送礼。而伙计们央求西门庆办事,送来的礼物和银两,西门庆却一概不收。更为重要的是,每一桩生意成功,有了利润,西门庆还要依照原先的约定,给伙计们分成。
伙计们的妻子也称西门庆为“爹”,“西门老爹”亦可随便与这些伙计的媳妇们上床——伙计们大多装聋作哑,视而不见,甚至乐观其成(来旺是个例外。早在他妻子宋蕙莲被西门庆霸占之前,他就与西门庆的小妾孙雪娥勾搭成奸)。对这些伙计们来说,西门庆显然具有“家长”的风范与威严;而对于西门庆来说,这些伙计们也明显有着家庭成员的影子,受到西门庆的照顾和保护。
这种将雇佣的经营者纳入家庭伦理的序列,待之以家人之礼的“伙计制度”,并不像有些学者(比如余英时)所认为的那样,是一种全新的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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