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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与“真”(5 / 7)

人物,也许是海明威。也可以这么说,欧洲自十六世纪以来的文学史,从善恶关系的角度来讨论,实际上可以被视为“发现邪恶”的历史。当然,欧洲和美国的小说家,几乎无一例外地为这种主人公身上的恶,进行了坚决的辩护。比如陀思妥耶夫斯基对德米特里·卡拉马佐夫这样一个恶棍的公然辩护,对拉斯科尔尼科夫这样一个杀人犯的辩护和拯救;托尔斯泰对于安娜的辩护;福楼拜对于艾玛,加缪对于莫尔索,罗伯-格里耶对于冷血强奸犯的辩护,等等。文学的作者对“恶”的回护与同情,并非表明他们屈从于恶行或者公开地宣扬“恶”,而是在全新的社会条件下对道德的辩证与反思,从而抒发自我在面对不断变化的社会道德时形成的分裂和痛苦,并重构“自我”与“自由”的关系。

就《金瓶梅》而言,作者在塑造西门庆与潘金莲这两个主要人物的形象时,也为他们身上的恶行进行了相当程度的辩护。与小说中众多人物的“伪诈”不同,西门庆与潘金莲这两个恶人身上,笼罩着一层特殊的光晕。他们的恶行冠于众人,固然是一个事实,但他们通常是公然作恶,不加掩饰,甚至沾沾自喜,较少(或不屑)伪装,为自己的恶行感到心安理得,对在世人面前袒露自己的恶也没有什么顾忌。以传统的善恶论视之,恶不知耻,当属极恶。但若从作者强烈的嫉伪之心和对“人情之假”的揭露而言,这种不加掩饰、不屑伪装的率性而为,又暗含着一定程度的“真”。不用说,这正是特里林定义中的“诚”,即公开流露的情感与实际情感相一致。

不过,西门庆的言行之中并非没有传统意义上“善”的影子,关于这一点我们在前文已经有分析,这里不再赘述。我们需要留意的是,西门庆在官场酬酢、人际往来、酒食征逐中不仅很少欺骗对方,倒是自己常常成为别人欺骗和捉弄的对象。作者在西门庆的奸恶中,加入了天真和肤浅,特别是孩子气的任性,是很值得玩味的。这里的天真和肤浅,与小说中着力批判的深藏不露、机心难测构成了某种对照。而在潘金莲的言动语默中,我们也同样能够发现与西门庆相似的肤浅、愚庸及率真。她在与孟玉楼、吴月娘、李瓶儿的争斗中,一度建立了巨大的优势。毫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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