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为了说明和检验我关于合作和纷争的观点,我将我的研究首先集中在那些存在最多共同利益的区域,以及国际合作的收益最容易被实现的领域。当然,如果能够将这种论述小心地推至东西方关系和南北关系中,包括经济问题和安全问题领域,那将会是很受欢迎的。
如果对世界政治的这种描述是正确的,那么任何合作现象的出现,就只不过是总的冲突模式的派生物而已。按照这种论述,联盟间的合作就很容易被解释为均势作用的结果,而那些并未与针对对手的联盟体系联系在一起,但是对许多国家都有好处的系统范围的合作模式将无法得到解释。如果国际政治是一种战争状态的话,在共享目标基础上的合作的制度化模式(除非作为更大范围的争夺权力斗争的一个部分),应该是不会存在的。我们所遵守的广泛的国际协议模式,从贸易、金融关系、卫生、电讯以至环境保护等,将也是不会存在的。
在现实主义学者中间,持另一种极端看法的是这样一些人,他们把合作视为经济相互依赖世界中的本质特征,认为共同的经济利益导致对国际制度和规则的需求(Mitrany, 1975)。我把这种研究途径的支持者们称为“制度主义者”(Institutionalist),因为他们特别强调国际制度所扮演的功能作用。但是,这种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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