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有,别跟人家提什么妈妈,明白?”
“我在记笔记。”卡萝卜严肃地说,“我有个笔记本。”
“对头,”喏比道,“你会喜欢上这地方的。我每晚都来这儿吃晚饭。”
“你怎么写‘触犯’两个字来着?”卡萝卜翻过一页。
“我不写。”喏比从人群中挤过。一种罕见的慷慨之情钻进他脑袋里,“你想喝点啥?”
“我认为这恐怕不大合适。”卡萝卜道,“再说了,烈酒是失败之母。”
他感到自己脖子后头有道极具穿透力的视线,于是转过身去,正好对上一张平淡、温和的大脸。一张猩猩的脸。
它坐在吧台前,手拿一品脱啤酒,面前还摆了碗花生。它挺友好地朝卡萝卜扬扬酒杯,然后喝了一大口。它喝酒时下嘴唇仿佛变成了带把手的漏斗,动静还特别大,有点像运河排干水的声音。
卡萝卜捅捅喏比,“那儿有只猴——”
“别说出来!”喏比赶紧截断他的话,“别把那个词儿说出来!那是图书管理员,在大学干活,睡前总是来这儿喝一杯。”
“就没人表示反对?”
“为什么要反对?”喏比问,“他也一样请大家喝酒,从来不会喝了人家的就开溜。”
卡萝卜再次转身打量那只类人猿。好几个问题同时冲出来,要求他关注,比方说:它的钱放哪儿?图书管理员发现了他的目光,误解了他的意思,于是把那碗花生轻轻朝他推过来。
卡萝卜挺直了自己高大健硕的身子,开始查阅自己的笔记。他整个下午都在学习《法律与条令》,这时间没白花。
“此处的主人、业主、承租人或者老板是谁?”他问喏比。
“啥?”小个子卫兵道,“老板?唔,我猜今晚是查利管事。怎么了?”他指指一个伟岸的大块头,此人满脸纵横交错的刀疤,眼下正拿着块湿布,试图把脏东西更加平均地分配到一堆玻璃杯上。他停下手中的活儿,心照不宣地朝卡萝卜眨巴眨巴眼睛。
“查利,这是卡萝卜。”喏比介绍道,“他住玫希·帕姆那儿。”
“什么,每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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