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欲求完美(2 / 5)

化,势力越来越大。

同样显著的是,在17世纪早期,教会最有权力的法庭——高级调查团,多次惩罚有过通奸及其他性犯罪的绅士与贵族成员。其中的一些诉讼可能至少部分带有政治上层权力斗争的目的,但无论如何,它们都表明此一时期内,即便最有地位之人的性过错都得被视为公共罪行。1634年,亚历山大·凯夫爵士被其教区法院勒令赎罪,须支付高达五百英镑的罚金,并被关入监狱,直至找到保释金,这一切都是因为他不顾之前的警告,坚持与艾米·罗保持通奸关系。同一年,利奇菲尔德的托马斯·科顿与多萝西·桑顿被其教区法院与地方教堂判处赎罪,罚金五百英镑,并被送进监狱,因为他们通奸:直到1639年冬天他们还被关在那儿。兰开夏郡拉福德的托马斯·赫斯基思先生,因为与多个人通奸而被处以一千多镑罚金,并被勒令在约克与切斯特的大教堂以及他自己地方的教区教堂赎罪:他还被投进监狱,直至他能够提交一大笔保释金。萨福克与法兰克伯爵之子罗伯特·霍华德爵士和白金汉公爵的妻姊波倍克女士,两人在什罗浦郡深处同居。当他们在1635年春天到伦敦旅行时,国王亲自命令坎特伯雷大主教对他们的无耻行为采取措施。他们立即被逮捕拘禁。男方被处以三千英镑罚金,并在监狱里被关了数周;女方则被勒令在教堂公开忏悔,像其他通奸者一样,赤着双脚,套着白袍。同样的态度所在皆是,如今我们可以从当时对于上层人士不贞之举的大量公开、随意的批评中窥知此点。在政治诽谤、嘲讽文章、讽刺作品及其他形式的写作与行动中,上流社会的不道德行为几乎无可避免地成为尖锐谴责的靶子,这反映出新教对于罪恶、社会秩序和神圣报应之观念已经越来越深入人心。

宗教改革另一个主要后果乃是,在新教徒内部,关于性监管之界限开始出现越来越多的观念分歧。几乎人人都公开赞成不贞之行应当受到严厉对待,而新教徒犹有怨言,现有的惩罚过于“微不足道”。伊丽莎白女王在1585年被警告说:“上帝因而一定对于陛下您十分震怒。”这是耻辱,诺福克郡牧师威廉·扬格1617年抱怨说:“这座英格兰如此闻名的教堂对于通奸的谴责除了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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