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乃是一个国家所遭受的最大罪恶,而增加人口则应当被所有国家视为高于其他一切政治意图的首要目标。”最重要的关切因而也就是尽量提高出生率,找出何种婚姻与两性的安排最能促进此点。像许多繁荣的天主教国家那样提倡独身,像突厥人那样容忍卖淫、允许离婚或鼓励多妻制,其后果如何?这些习俗有哪一个给别的国家带来了好处?
大多数主流评论者的观点都是否定的。长期以来就存在着一种传统,论证一夫一妻制的婚姻在任何方面都要优于其他的两性实践(其新教的、英国的样态又是最优越的)。如今,人口学又为这一论证添砖加瓦。偷情、通奸、独身与卖淫都被认为会折损人口,这些行为的生育力更低,其后代相较而言可能更不健康、更少关爱。正如1700年一本流行的论著所言,举世皆知“路走多了就变得贫瘠,长不出东西”,同样地,“奸夫淫妇的后代很少活得长”。人们也普遍认同,多配偶的婚姻并不利于人口蕃息,因为这会让女性资源短缺,并且这也给不幸的丈夫造成了难以承受的压力。“因为一夫多妻制弄垮了父亲,”一位爱国者论述道,“所以这自然会造成其后代孱弱,并阻碍人类的繁育。”
人们对于人口的日益关切,也激发出一些全新的实践。随着挽救每一个生命的意愿越来越强烈,18世纪中期旨在关爱劳动阶级之健康与生育的慈善机构大量涌现——发端于1741年成立的伦敦育婴堂,其目的是收养私生子与其他弃婴。这一观念其实并不新鲜,但此前一直被英国人基于道德理由而拒绝。它之所以能在18世纪30年代与40年代得到接受,很大程度上在于政治算术的重要性与日俱增。这种新思维方式也强化了人们对于诱奸之流行与婚姻之衰落的担忧。许多评论者担忧《婚姻法》会削弱婚姻,并累及人口,因为其规定人们得举行昂贵而累赘的教堂婚礼,而不是便宜、快速、私人的婚礼,而后者早已流行于贫民之中。1750年一位政治算术家即呼吁道:“我们应当鼓励此一阶级的人群结婚与生育,所有的阻碍应当通过立法尽可能去除。”这部法律很不恰当地照顾了富裕阶层,而牺牲了公共利益,贝德福德公爵在1765年论述道:“为了保护千百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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