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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与工作(1 / 5)

还有一种更为持久的论点,即慈善事业是把孤女与妓女转变为从事经济生产之社会成员的最佳途径。这种想法同样源远流长,它出现于都铎时代的教养院强制劳动,既是一种道德纪律,也是一种让懒惰与放荡之人适应经济活动的手段。通过系统地训练穷人投入生产之中,从而促进国家的繁荣,此种观念的历史亦起码与上一种相侔,而在17世纪晚期,它又获得了新的动力。

最初人们很难设想以这种方式来对待妓女。在17世纪90年代,只有托马斯·布雷才会认为忏悔者们应当“被安排到她们最擅长的工作之中”,而到了1726年,丹尼尔·笛福仍在质疑堕落的女子还能够重新拾起正业。不过到了18世纪中期,这种观念已经成为了一种强有力的普遍主张。人们如今这样说妓女:“只要给她们工作,你就拯救了她们。”在这种乐观主义之下的,是一种长期以来的希望,即慈善机构可以通过其收容者的劳动收入实现自给自足,甚至获得收益。由于预期这些手段“会增进国家财富”,艺术、制造和商业促进会把1758年的金奖颁发给“旨在接受与雇用想要弃恶从善之妓女”的最佳计划。

这一态度的变化源于一种对于妓女与工作之关系的全新思考。过去的旧观点直到1700年之前都未受撼动,并接着流行了半个世纪,此即,女人之所以沦落风尘乃因其工作所致,并且其工作导致了放荡的习性。此观点认为,女仆、女帽工与女裁缝太容易受人引诱,给人机会,招致危险,以至于有些女人最终既贩卖她们的手艺,也贩卖她们的身体。1747年的一份职业调查警告说,学习制帽的女学徒之中,十个有九个“堕落与毁灭:调查一下城中的所有女性,在那些往来于查令十字街与弗利特渠的人之中,我相信一半以上生来就是制帽工”(见插图15)。

这一看法隐含着一种有产阶级最为珍视的假设:任何男人或女人都可以正当谋生,贫困乃是卖淫的结果,而非原因。“辛勤地工作,任劳任怨地服侍,这对你而言,要好于自绝于上帝与人类。”约翰·邓顿在1696年劝告不道德的女人,缺乏能力并不能为恶行开脱。数年之后,移风易俗运动的团体开始向妓女分发免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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