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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与工作(3 / 5)

8世纪,此类暂时性的区分,发展成为一种关于工作与罪恶之关系的崭新且更为复杂的观点。这不仅因为对于性行为的解释从个体转向了社会结构,而且还反映了一种重要的经济趋势:在18世纪,很多传统上由女性从事的城市劳动逐渐被男性竞争者与垄断者占据。至18世纪80年代,这一事态愈演愈烈,以至于《泰晤士报》敦促议会“向那些抢了女人饭碗的男店员课以重税”,尤其对于那些男性化严重的售卖香水、女帽、日用品与亚麻布的行业。

结果是,过去人们眼中之卖淫与贫穷的因果关系,如今差不多被倒转过来。例如在18世纪末期,女权主义对于卖淫最早的重要考察乃聚焦于女性的失业。“众多的男性”侵占了此种女性职业,如贩卖“亚麻、纱布、缎带与花边……香水与化妆品……羽饰与小装饰……童帽与软帽”,普里西拉·威克菲尔德在1798年评论道,这致使“很多贫困的女性无法谋生,走投无路的情况下不得不卖淫求存”。玛丽·安·拉德克里夫在《女性代言人:恢复女性被男性所侵占之权利的一项倡言》(The Female Advocate:or an Attempt to Recover the Rights of Women from Male Usurpation)之中也同意,男性对于职业的垄断,迫使女性“不得不靠出卖美德来换取面包”。她们的个人经验都使其知晓在没有丈夫支持的情况下,女人要维持一个家庭多么不易。

在诸如玛丽·海斯与玛丽·沃尔斯通克拉夫特等更为激进的思想家的著作中,这一批评益加激烈,卖淫有时候甚至被视为全部女性苦难的一个缩影。在沃尔斯通克拉夫特未完成的小说《女人的过错》中,主角在听闻一个妓女可怕的故事后,“遂陷入了深思……她由此考虑到女性之普遍受压迫的状态”。这种主张在18世纪90年代艰难的经济环境中具有特别的力量。不过在当时,人们早已认为就业机会不足乃是导致卖淫的主要原因之一。1758年有人评论道,“女性在商业中的就业很少,在制造业则更少”,因此她们沦落风尘不足为奇。另一位作者在1760年警告说,拒绝支持与雇用堕落的女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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