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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 霸权机制的不完全衰落(3 / 34)

家间的双赢谈判;同时这一理论强调保持现有机制比另创新的机制要更为容易。从这一角度来看,美国称霸时期建立的国际机制对于后霸权合作具有无可估量的价值。为此,我们需要理解这些机制的演变过程,以使其适应当前的权力现实。

国际经济机制的变化

60年代中期,国际金融机制——即监控国际收支及其调节的一系列安排,其规则明晰、稳定而制度化。国际货币基金组织要求其成员国维持官方货币平价,只有在发生“根本性失衡”时,并经与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磋商之后才允许加以修正。自1958年底欧洲主要货币重新恢复事实上的可兑换性起,直至60年代英、法、加货币贬值,这些规则都得到了相当严格的遵守。主要货币平价很少发生变化,而且波动幅度很小。至60年代中期,压力开始显现:美国领导人一再对黄金外流表示关注,并曾采取多种明智却颇为短暂的权宜之计来改善收支状况,并筹划由各国央行或财政部合作行动以抵消资本流动所带来的不稳定影响。1963年美国提议的“利息平等税”,就是期望通过削弱美国投资者购买海外证券的动机来保护美元(Bergsten, 1975; Cohen, 1977; Eckes, 1975; Hirsch, 1967)。

60年代中期的贸易机制以关税及贸易总协定为中心,其基本支柱为互惠、贸易自由化及非歧视性原则。1950年以来世界贸易以远高于世界生产的比率迅猛增长,这也部分反映了该机制的成功。而且关税自由化在持续发展,1962年,被称之为“肯尼迪回合”的谈判准备工作开始展开,并于1967年年中达成协议,对大范围的工业品关税实行实质性的减让。尽管成果辉煌,但关税及贸易总协定贸易机制于60年代中期已出现混乱迹象。对非法贸易限制的容忍度在提高,正式的贸易诉讼很少得到执行。一位观察家所说的“关税及贸易总协定法律事务的全面崩溃”(Hudec, 1975, p.256)已经开始。

贸易和金融领域的国际机制都实现了高度的制度化,规则明确,成员遍布全球。但石油领域的各种安排却没有那么明确和广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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