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胜利与失败(4 / 6)

然已经承认了自己的罪行,但她“痛悔前非”。又如,伊丽莎白·古德哈特被控犯有死罪,此件案子的情况已确凿无疑:她生下了一对双胞胎,这显然不是她丈夫的孩子,而她承认与两个人有过奸情;但她同样“痛感罪责深重”,最后被伦敦治安法官赦免。

司法裁量同样另有自己的一套做法。17世纪50年代在米德尔塞克斯,一些通奸罪名不成立的男女还是得被送到感化院,或遭到监禁,直到表现良好得以保释。议会军的司法审判甚至更为专断。1642年,为了不遗余力地展示其对于一个“从伦敦尾随我们部队的娼妇”之不快:“她首先在城里被游街示众,随后戴上木枷,关在笼子里,再后来被浸入河水之中,最后驱逐出城。”在1645年赢得内兹比战役之后,议会军的部队对于失败一方王党军的营妓采取了报复行为。其中来自爱尔兰的约一百多人被直接杀害,而每个英国女性则被鞭子抽打脸部以致永远毁容。许多议会军的士兵自身及他们的情人,也因为败坏道德而被军法处置:例如,1651年冬天在苏格兰的利斯,一对男女被判处

在涨潮之时浸入水中两次,然后绑在马车尾部用鞭子抽打,要光着后背挨三十九下,从利斯的警卫总队一直抽打到爱丁堡港……然后从城里驱逐到各自的(即不同的)港口。

从1655年到1656年,军事统治一度覆盖了整个英格兰。与此同时,共和国热心于在西印度群岛扩大种植园。于是,在1656年春季,部队士兵们被派遣袭击伦敦的街道与酒馆。他们绑架了一千多名“生活放荡的女性”,关押在一艘特遣的轮船中,漂洋过海三个月,将她们强行运至巴巴多斯居住。由于人们普遍的担心,《通奸法案》受到了程序保障的限制,以免其不公正地施加于正派的男性与女性;但是,妓女并没有同样的权利。

因此,从根本上说,这一法案的通过乃是一场得不偿失的胜利。清教徒的统治明显抑制了性放纵:婚生子的数量似乎降至17世纪50年代的最低水平。但这一法案的影响主要是象征性的:大多数性监管并不依此行事,而就长时段来看,新教徒的这一尝试最终适得其反。废除教会法庭,结果证明是毁灭之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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