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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夫多妻制与人口(1 / 14)

支持与反对一夫多妻制的论述早在1700年左右就已大行于世,主要出现在布道文、谈话及私人写作之中,当然还少不了印刷品。德拉莉韦尔·曼利的畅销之作《新亚特兰蒂斯》用一些文字记述了作者本人与一个有妇之夫的婚姻(她很快与他分手),还有辉格党领袖及大法官威廉·考珀,他同时照顾两个女人(及其孩子),每个女人都声称是他的妻子。曼利声称,考珀的第二个情人正是被他那“有关重婚合法的博学论述”所劝服的。

事实上他承认,从古至今,女人都是专有的,承认为了孩子的利益与品质,以及其他必要的事情,一夫多妻制被人们自然地否定了,原因在于其家庭关系冷淡,抚养孩子时间过长,以及其他一些似乎反对此种做法的事件。但如果一个男人拥有持续的种族繁衍能力,并且他必然会在任何一个妻子身上发现上述的种种麻烦,那么自然的法则,以及许多民族和地域的习俗,似乎都支持他这么做。古代犹太人声称自己禀受的律法来自唯一的上帝,而他们不仅拥有好些妻子,而且无所限制地广纳姬妾……突厥人以及欧洲人以外世界上的其他人群仍然保有着这项权利。应该承认,他们的各种行为都不像我们如此邪淫,他们的诚实、道德与生活习惯都不像我们这般腐化,欧洲人所谓的改革陋习,不过是让邪恶更优雅……他的确谴责乱交之举,因为那是非理性与肮脏的,但如果一个或数个女人不论是否结婚,她们都为一个男人所专有,她们就完全没有越轨,而是实践了自然的法则。

在18世纪中期,对此观念深感兴趣的思想家是塞缪尔·理查森。在18世纪30年代后期,他印刷了一本博学的反对一夫多妻制之大部头书籍的两个版本,其作者为他的朋友帕特里克·德拉尼,一位重要的爱尔兰学者。此君认为,这种信条在当时“每天都得到辩护,在日常的言谈中,也经常出现在印刷品里,凭借大量貌似合理的论证”。但此后不久,在《帕梅拉》的第二部,理查森让B先生对于一夫多妻制的热衷成为了一个核心的情节设置。洛夫莱斯亦然,他认真考虑了某些一家之长的多妻制,“那些人可真是妻妾成群!”——难怪此一观念如今这样“受人追捧”。18世纪50年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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