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世纪见证了一种新型媒体文化的诞生,在其中,私人事务与个人观点都得以前所未有地公之于众。此一进展推动了公众更加自由地讨论性事务,扩大了放荡女子的名声,并且为操纵舆论提供了新的条件。令人吃惊的是,同样的趋势也出现在这一时代的小说,以及当时很多其他写作样式之中。这就指向了新的性观念之第三个来源——人们在个人身份及其公共意义上发生的观念转变。
从一个层面来说,这牵涉到一种人格观的转变。传统观念认为,人格首先取决于个体行为,而新观念则大异于此,主张人格的核心存在于个体某种被隐藏的深刻感受与私人事务之中。越是其他人难以自然察觉的,越有可能蕴藏着人格之中的此类关键信息。正如文学批评家休·布莱尔所言,一个传记作家记录传主的私生活不仅适当,而且必要,因为“通过私人生活,通过家庭、室内以及似乎琐碎的事件,我们往往可以最切近地了解个体的人格”。约翰逊博士也赞同:传记作家最深刻的洞见来自其“将思想导入家庭的隐私,并展现日常生活的细微之处,摒弃外在的表象”。正是基于相似的原因,卢梭在他的自传(初版于1782年)中着意强调了他的性感觉与性行为。“如果我的生命存在着某种(唯一的)情状,可以勾勒我的人格,”他在一篇自白的开头宣称,“那就是我将要讲述的……不论你是谁,若是想了解一个人,只要鼓起勇气阅读接下来的两三页,你就会完全认识J.J.卢梭。”随着人们愈发强调私人情感的重要性,这就成为了现代的性观念最重要的基本预设之一。人们不再认为只有个体的性行为才反映此人的性情,而是日益主张每个人本质上都具有一种内在的性意识,而这塑造了其外在之人格。
此种观念变迁的另一个表征就是,在许多思想活动的领域之中,真理不再被认为存在于总体与普遍之中,而是蕴含于个体和特殊之内。这一趋势源自发端于17世纪的哲学大众化思潮,由笛卡尔、霍布斯、洛克以及他们在1700年之后的继承者所引领。人们不再以沿袭的假说与所谓内在的观念为思辨之基础,而是逐渐形成了一种逻辑的理想,即不去接受任何未经考察的说法,唯一依赖的乃是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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